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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框架模式研究 框架体系

时间:2019-03-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我国目前还未形成整体有效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相关理论研究也相对滞后;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由市场行业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三部分构成,这三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协作,共同服务于技术创新。
  [关键词]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国家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一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技术创新的实现需要国家创新体系的支撑服务,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又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已发展数十年,但还远未形成整体有效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目前理论界对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研究也相对不足,因而为构建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理论支持就显的势在必行。
  
  一、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相关概念界定
  
  目前,我国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定义五花八门,对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界定也含糊不清。结合我国的实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定义如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从科技成果产生到实现产业化的整个过程中,为科技与经济结合提供必要的信急,资源等服务,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非政府机构。它主要包括科技咨询类、创业孵化类和科技成果转化类三种机构,涉及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交流、技术经纪、信急服务、人才培训、职业经营者市场等行业。其内涵是提供科学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的以创业孵化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中介机构;其外延是负责管理科技中介组织机构的各类管理组织,为科技中介服务提供配套需要的机构,包括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服务市场等。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相关内涵、外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框架构成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应由市场行业体系、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三方而组成:
  1.市场行业体系
  市场行业体系包括方面的含义:首先是指功能全面、数量众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其次是指规范有序、供求旺盛的技术交易市场。我国的技术交易市场虽初具规模,但仍不够规范,主要是企业对新技术的需求不够旺盛,大量创新技术躺在科研院所而没有被企业应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2.组织管理体系
  组织管理体系既包括政府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制度,也包括科技中介机构自身的运作经营方式。我国科技中介业是由计划经济时代发展而来,大多由政府创立,目前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很多中介机构还具有“半企业、半事业”的色彩,由于大多科技中介机构依附性强、独立性差,因而企业内部管理也不完善,未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竞争性不强。因而政府必须要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把中介机构推向市场,让市场去实现优胜劣汰。
  3.政策法规体系
  任何一项科技活动,包括科技中介的发展都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而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全面规范科技中介的各项行为,致使科技中介的许多方面处于法律真空状态,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严重。另外,在政策扶持方面,仅有“四技活动”税收减免等少数措施;在机构制度建设方面,很多科技中介机构仍然参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非营利机构等新型制度尚未真正得到实施。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科技中介的正常、有序发展。
  
  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模式的运作机理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运作机理既包括该体系内部的运作机制,也包括其服务的对象以及其服务的途径和方式:
  1.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存在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子体系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由市场行业体系、组织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三方而组成。建立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应以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为指导,组织管理体系为保证,行业体系为根本。这三者的地位不分伯仲,缺少任何一方或者任何一方职责不到位,都将使整个体系的服务职能降低;这三个子体系也不仅仅是简单的拼凑,而是“紧密相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三者形成合力,才能实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高效运作。
  2.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服务对象将主要面向中小型企业
  中小企业创造了我国GDP的大部分,但是中小企业有自身特点的限制,难以实现自身的技术创新,但其对新技术具有极大的需求,需求是多样化的,需求的层次也是各不相同的,这一切决定了中小企业需要科技中介来帮助其获得新技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为科技中介服务提供了发展空间,而科技中介服务的发展又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支撑与保障,二者互相依存互相促进,才能有效地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联姻”。
  3.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服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所有的科技中介服务必须要有一个最终的目的,那就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中介自身的存在就是为了减少交易费用,加速经济的运转,科技中介的存在就必须降低技术的交易费用,使技术的供给方更快更好的出让手中的技术,而技术的需求方能真正找到自身需要的好的技术,繁荣技术交易的市场,最大程度上是技术应用于生产,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真正完成技术创新。
  
  参考文献:
  [1]宋光华:《市场中介组织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2]和金生姜秀莲汪晓华:《技术中介机构运行模式探讨》[J].2001(4)
  [3]李恒光:《我国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对策》[J].江汉大学学报,2000 (4)
  [4]魏宜瑞:《科技中介机构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2004(7)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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