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农机补贴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方纪办发10号文件精神,我镇于近日对2013年以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在近几年的农机补贴工作中,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实施农机补贴,极大的带动了我镇的农机事业化发展,改善了农机结构,提高了农机作业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农机总站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存在任何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
(二) 农户先买农机后补贴,乡镇只是负责报名,审核,统计等前期工作,不涉及供应商。
我镇农机合作社成立后没有新增过农机具,在我乡镇没有进行过农机补贴。竟峰农机合作社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结果不清。
(三) 农机补贴专项资金通过县农机总站摇号、审批,由县财政局发放。
(四) 没有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问题。、 (五) 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认真核对国家补贴目录。
(六) 不存在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