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感谢信 > 正文

知情权是公民的什么权利【还国民一个有害空气知情权】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在全球范围内,中国,特别是中国的大城市是PM2.5的重度污染区。   2011年12月21日,在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从2012年起,北京、天津、河北和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
  至此,对PM2.5的播报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此前的2011年11月17日14时,南京气象局官方微博“南京气象”在其气象预报中出现了“PM2.5细微颗粒物浓度”数值,该条“特殊”微博立刻被南京市政府的官方微博“南京发布”所转载。
  该数值首次在政府部门官方发布平台出现,引来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转载。但该条微博仅在“南京气象”官方微博上存留了数个小时,即以“误发”为由被删除。
  除此,又据《京华时报》报道,继春节前公布车公庄站PM2.5研究性监测的小时浓度值后,2月1日,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开始公布该站点PM2.5的24小时(日)浓度值,以便公众更好地评价这一站点的PM2.5浓度情况。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综合观测实验室的研究性数据,只能代表其所在地(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这一点位的PM2.5浓度水平,不能代表全天情况,数据仅供市民参考。
  北京市环保局1月5日给出了北京市PM2.5监测三步走时间表。第一步于2012春节前开始公布综合观测实验室对PM2.5的研究性监测数据。从2月初开始,综合观测实验室对PM2.5的研究性监测结果也将被实时上传。第二步将待国家新标准和相关监测规范发布后,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率先在6个监测子站开展PM2.5监测,同时发布实时数据。第三步是年底前完成全市PM2.5监测站点建设并发布实时监测数据。
  对于PM2.5“研究性监测”的概念,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国家尚未出台标准,在站点选择、仪器认证、质量保证等一系列监测系统中都尚无统一规定,因此只能是“研究性”和“参考性”的。启动PM2.5监测要从四个方面做准备。一是申请资金,订购监测设备;二是优化监测网络布局、建设站点、单机和系统调试;三是升级市环保监测中心的网站,调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信息系统;四是进行人员培训。
  不管怎么说,这些举动都是令人鼓舞的。
  PM2.5的威胁
  PM2.5是形成灰霾天气的元凶,多来自汽车尾气。所谓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其能负载大量有害物质直接进入肺部,甚至渗进血液。目前已经有科学数据证明,PM2.5与肺癌、哮喘等疾病密切相关。
  一般来说,直径大于10微米的颗粒通常不会进入人体的肺部,因为我们的呼吸器官可以对之进行有效的过滤和阻拦,它们只能对我们的眼睛,鼻子和嗓子造成一定危害。
  加拿大和美国科学家曾经对507人追踪长达16年之后发现,长期暴露于PM2.5之下,会增加肺癌的发病率,PM2.5的浓度每增加10微克位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8%。研究人员推测,PM2.5作为载体将有毒物带人下呼吸道,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支气管黏膜及肺上皮细胞突变而诱发癌细胞;另外,PM2.5还容易引起不良的免疫反应,增加人群对肺癌的易感l生。
  广州气象专家吴兑经过多年研究得出结论,阴霾与肺癌有着“七年之痒”,即阴霾严重的年份后,相隔七年就会出现肺癌高发期。吴兑甚至说:“阴霾将取代吸烟,成为肺癌致病头号杀手”,事实上肺癌死亡率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上升了许多,但同时和肺癌密切相关的吸烟率却在下降。
  研究还显示,PM2.5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有密切关系。因为PM2.5实在太细小了,它们不但会堆积在肺泡内,甚至可能穿过肺泡上的血管进入血液,致使心脑血管出现炎症和氧化应激反应。随后又可能会引发机体潜在的系统危害,包括动脉粥样斑块的形成,进而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及中风。
  由于PM2.5中还含有重金属、无机盐、芳香族化合物等多种有毒污染物,它们可通过血液循环系统进入到人体各处的组织和器官,给人们带来全身性的健康伤害。PM2.5对幼儿和未成年人的伤害最大,因为他们的呼吸高度在1.2米及以下,而这个高度正是车辆废气浓度最高的区域,长期吸入车辆废气中的PM2.5,无疑会严重影响幼儿的身体和智力发育。可怕的是,这些影响一般不会在几个月甚至几年内被明显察觉到。
  PM2.5导致的阴霾天气还会影响心理健康,容易让人产生悲观情绪,如不及时调节,很容易失控。古谚云:“天昏昏令人郁郁。”意思就是说,在阴霾天气时人们的精神较懒散,心情也不畅快。阴霾天气下光线较弱,人体分泌的松果激素较多,甲状腺素、肾上腺素的分泌浓度就相对降低,人体神经细胞因此而不怎么“活跃”,人也就自然变得无精打采。
  更令人担忧的是,阴霾还加快了城市遭受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提前到来。光化学烟雾是一种淡蓝色的烟雾,汽车尾气和工厂废气里含大量氨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这种气体在阳光和紫外线作用下,会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光化学烟雾。它的主要成分是一系列氧化剂,如臭氧、醛类、酮等,毒性很大。
  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编制于1982年,后又分别在1996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学界普遍建议再次修编空气质量标准,增加对PM2.5的监测。
  当前,我国的空气污染防治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远不能尽如人意,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灰霾和臭氧在我国东部城市极为普通,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深圳等城市灰霾天数几乎占到了全年的30%~50%。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中国PM2.5如果达到二级标准水平一即相当于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第一阶段的水平,按此衡量,2008年全国城市中只有日照、拉萨、北海等几个极少数城市能够达标。
  但是有关政府部门认为,将PM2.5列入监测范围会损害很多城市的城市形象,而这些城市或者计划招商引资,或者在短期内无法减少PM2.5的含量。
  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发展中国家PM2.5标准有3个过渡期,即使对于第一个过渡阶段的最宽松部分,PM2.5含量每日也不得超过75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是35微克/立方米。而我们国家要达到这个较低的标准都很难,估计70%~80%的城市均将过不了关。
  在各省市区地方政府看来,如按新标准衡量,各地的空气质量成绩必定大幅下降,同时带来的环保达标压力也将大为增加。
  能不能测定PM2.5
  广州市环保局则透露,目前广州10个国控监测点都在监测PM2.5,但由于国家还没有关于PM2.5的评价标准,眼下的监测还只处于探索阶段,暂无公布数值的计划。
  按照世界气象组织规定的标准,大气能见度小于10公里,相对湿度小于90%,即为灰霾。近年来,灰霾已成为我国不少城市面临的最大污染问题,而PM2.5又是其中的罪魁祸首。
  环保部近期召开了几次会议专门研 究PM2.5监测的相关事宜。2011年11月1日,环保部发布了《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新规首次对细颗粒物PM2.5的测定标准进行规范,为接下来将PM2.5~内入空气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做准备。但后来在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环保部仍未将PM2.5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
  监测PM2.5在技术上与PM10相比不会更困难。由于各地的监测水平不尽相同,国家主管部门还不会要求各地强制性监测PM2.5,但是环保部已经逐步放开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
  虽然监测PM2.5在技术方面不存在难度,但是环保部门相关的成本、人力、设备等会增加。因为PM2.5和PM10不能放在一台机器上测量,应该增加与PM10同样的监测仪器,但换用适合PM2.5的切割头,而且新增的仪器应该和PM10仪器放在一起,这样两者才能对比。
  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朱彤指出,我们国家可以有自己的PM2.5标准,在目前无法做出科学结论的情况下,借鉴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是比较科学的。
  1982年,我国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涉及的污染物项目共有6项―总悬浮微粒、飘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一氧化碳和光化学氧化剂(臭氧)。1996年,我国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至10项,包括总悬浮微粒(TsP)、可吸入颗粒(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铅、苯并芘和氟化物。2000年,环保部再次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2011年年初《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PM2.5仍未被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但已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实施,开始对PM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2011年11月16日,环保部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PM10、二氧化氮浓度限值,提高了对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雾,本来不算污染,只是在携带积累了污染物之后才会影响空气质量。2011年10月30日,北京市气象部门连发三次大雾黄色预警,称大雾将北京的空气质量围困在“轻微污染”,而市民则更愿意相信iPhone上实时更新的空气质量“有毒害”的说法。
  iPhone的监测数据来自美国驻华大使馆空气质量监测站。该监测站不归属北京市环保局,他们通过PM2.5监测,然后发布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并以美国标准为依据进行评级。起先,该监测数据发布在TwitterFeed博客网上,传播范围有限。随着iPhone和Android客户端的开通,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用户开始广泛接收并转发此类信息。收到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市民发现,美国驻华使馆对空气质量的评定经常徘徊在四级和五级之间(美国将PM2.5的污染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四级为‘非常有害健康’,五级为‘有毒害’),这与北京环保局的“轻度污染”相去甚远。
  美国驻华大使馆监测站的空气监测数据表明,北京空气污染已达到危险水平,而北京环保局监测数据则还是三级轻微污染。这其中的区别就在于美国驻华使馆的数据中加入了PM2.5,而这一指标当时却并未列入我国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网友在微博中不断转发。
  尽管美国使馆在页面中明确了“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是无法通过单一空气监测站的数据得到”。但人们宁愿相信这个坐落在朝阳区一座使馆楼上监测站的信息,也不愿相信28个遍布北京的监测子站的信息。
  要不要公布PM2.5
  对一项污染物进行治理,首先要对其进行准确的监测,监测结果又要有完整的评价标准。对PM2.5,国内目前在监测和评价标准上均不完善。
  但在民间,PM2.5的问题却受到了空前关注,原因就是其对人体健康损害极大。PM2.5可以进入肺部,甚至是肺泡,还能携带空气中的重金属等物质,是造成呼吸系统、心血管、免疫系统、生育能力、神经系统和遗传,及至肺癌等多种疾病的重要源头之一。
  根据相关规划的内容,国家已开始研究制定PM2.5的控制性规划,北京也正在着手实施。
  2008年,环保部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历经三年20多次修改,2010年底编制组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新标准预计2016年全面实施。
  修订稿最大的调整在于,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增设了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限值,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并提高了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修订稿规定,PM2.5年均浓度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值为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相同。
  新的标准从何而来?据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稿以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研究成果为科学基础,以保护公众健康为最主要目标,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还考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阶段性管理目标,并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衔接。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PM2.5浓度均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第一阶段的排放标准,国家应本着有利于公众健康的原则,尽快出台PM2.5的监测标准。2011年11月,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首次对悬浮在空气中,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PM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
  业界认为,此举距离PM2.5最终进入空气质量标准更近了一步。事实上,尽管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中没有PM2.5,但环保部早已注意到PM2.5导致的灰霾天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雾是相对湿度较高时发生的自然现象,而霾是一定天气条件下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子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空气普遍混浊的现象。我国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与人为排放的大气颗粒物不断增加,尤其是与PM2.5增加有关。为此,修订稿增加PM2.5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限值,出发点就是针对当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现在的很多城市,虽说原有的大的厂矿工业都移走了,工业减排也消减了很多,但近两年私家车却翻了数十倍,控制机动车的污染,比工业项目迁移,实施起来要更难。如果能让全社会引起共识,发布PM2.5对于减排才是有重要意义的。所以在“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将把机动车污染的控制作为重点,具体措施包括淘汰黄标车、提高汽油品质、控制机动车增长等。
  2011年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参加2011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的外方委员和代表时指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日益成为我们的突出问题。减少污染,既要加强治理,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又要切实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还要努力改进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水平。我们要重视完善环境监测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切实感受更加接近。
  那么,按照2011年12月21召开的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发布PM2.5的具体时间表为:2012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和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而2016年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发布结果。
  民众期待,蓝天之下人们能够更多地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民众期待,政府的民生承诺言必信,行必果,从而真正赢得民心!

标签:知情权 有害 国民 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