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体检 > 正文

高考体检限考序号26

时间:2017-05-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4高考体检表样表应该填写的内容

2014高考体检表样表应该填写的内容一、前言

1、该体检表除既往病史由考生本人填写外,其他都由体检医师和主检医师填写。填写时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如必须涂改,经主检医师同意,由体检医师和主检医师共同在改写处加盖名章。

2、填表时要将病名代号及病名同时写在病名格内,同时有几种病要全部填写。如:既往病史填写:“2,高血压”;眼病填写:“3,视网膜炎;9,虹膜炎;??”;身高填写:175;医师意见填写:“2,专业受限”。如果发现有以下所列病名之外的疾病,体检医生可在体检表中指定栏内一律填写病名代号“99”及病名,如“99,×××;”。不得用其它代号填写。

3、转氨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验结果,除在体检表指定栏内填写结果外,需由体检医师分别将两项检验单粘贴在体检表的背面。

4、信息采集时,用人工健入病名代号和逗号即可;代号为“99”的,需录入病名代号“99”和逗号后,还需录病名及分号;色觉检查图名称如是“2,其它”,只需录入病名代号“2”不能录入病名。

二、既往病史

1、无;2、高血压;3、结核病;4、支气管炎;5、慢性肝炎;6、各种恶性肿瘤;7、慢性肾炎;8、精神病;9、先天性心脏病;10、主要脏器手术史;??。

三、眼科

(一)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按体检标准数填写。

(二)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1、正常;2、色弱;3、色肓。 色觉检查图名称:

1、喻自萍;2、其它。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按表中要求填写1或0。

(三)眼病:1、无;2、青光眼;3、视网膜炎;4、视神经疾病;5、陈旧性眼底病;6、先天性白内障;7、角膜先天异常;8、外伤性白内障;9、虹膜炎;10、斜视;??。

(四)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四、内科

(一)血压(按给定单位实际数填写)

(二)发育:1、良;2、中;3、差。

(三)心脏及血管:1、正常;2、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3、风湿性心脏病;4、心肌炎;5、心律失常(室早、房早、室速房颤等)。

(四)呼吸系统:1、正常;2、肺炎;3、肺结核;4、支气管哮喘;5、支气管扩张;6、慢性支气管炎;7、肺肿瘤(恶性);8、气胸;9、肺脓肿;??。

(五)神经系统:1、正常;2、舞蹈病;3、癫痫;4、周期性麻痹;5、多发性肌炎;6、多发性神经病;7、脑膜炎;??。

(六)腹部器官:肝、脾大小按给定单位实际数填写(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高考体检限考序号26)。

肝性质:1、正常;2、中等;3、硬;??。脾性质:1、正常;2、可触;3、脐下;??。

(七)其他:1、无;2、血友病;3、过敏性紫癜;4、慢性肾炎;5、甲亢;6、精神病;7、癔病;8、糖尿病;9、夜游症;10、胃或十二指肠溃疡;11、慢性肝炎;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慢性肾孟肾炎;14、各种结缔组织、胶原病;15、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6、巨人症及肢端肥大症;??。

(八)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五、外科

(一)身高、体重(按给定单位实际数填写)

(二)皮肤:1、正常;2、皮肤过敏症;3、先天性血管瘤;4、银屑病;5、日光性皮炎;6、白癜风;??。

(三)面部:1、正常;2、疤痕超过3×3厘米;3、血管瘤超过3×3厘米;4、白癜风超过3×3厘米;5、黑色素痣超过3×3厘米;6、面部畸形;??。

(四)脊柱:1、正常;2、侧弯(超过4厘米);3、驼背;4、显著胸廓畸形;5、强直性脊柱炎;6、脊柱结核;??。

(五)四肢:1、正常;2、任何下肢不能运用;3、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4、两下肢均跛行;5、右上肢缺损;6、左上肢缺损;7、小儿麻痹后遗症;8、重度下肢静脉曲张;9、慢性骨

髓炎;10、严重x、o型腿;11、左手或右手缺损;12、左前臂或右前臂缺损;13、左足或右足缺损;14、左小腿或右小腿缺损;15、左或右下肢缺损;??。

(六)颈部:1、正常;2、先天性斜颈;3、颈部淋巴结结核;4、甲状腺肿;5、甲状腺炎;6、甲状腺腺瘤;7、甲状腺癌;??。

(七)关节:1、正常;2、类风湿性关节炎;3、大骨节病;4、先天性关节畸形;5、假肢;6、骨性关节炎;??。

(八)其它:1、正常;2、切除一肺叶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良好;3、肾结核或骨结核;4、各种主要脏器术后不超过二年功能恢复不良;5、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二年以上功能良好;6、淋巴结结核;7、各种恶性肿瘤;??。

(九)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六、耳鼻喉科

(一)听力(按给定单位实际数填写)

(二)嗅觉:1、正常;0、迟钝。

(三)耳鼻咽喉:1、正常;2、中耳炎;3、过敏性鼻炎;4、萎缩性鼻炎;5、先天性耳畸形;6、慢性喉炎;7、声带小结;8、声带息肉;??。

(四)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七、口腔科

(一)唇腭:1、正常;2、唇裂;3、腭裂;??。

(二)牙齿:1、正常;2、牙周炎;3、齿缺失(同时按表中要求注明缺齿情况);??。

(三)其他:1、正常;2、牙周病;3、根尖周围炎;??。

(四)是否口吃:1、否;0、是。 (五)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八、胸部透视

(一)透视结论:1、正常;2、肺结核活动期;3、肺肿瘤(恶性);4、肺炎;??。 (二)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九、肝功能化验

(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验:1、阴性;2、阳性;??。

(二)转氨酶(A.L.T)检验:1、正常;2、异常;??。

(三)医师意见: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十、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

体检结论:1、合格;2、专业受限;3、不合格。

对《考生应避开受限专业报考》一栏,须按《指导意见》如实正确填准、填全,在《受限专业》栏内只填写《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专业可不予录取的专业序号1-6,每个逗号前填一个序号。

篇二:考生填写体检表注意事项

考生填写《高考体检表》注意事项

《200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高考体检表》)作为考生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填写是否正确规范,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被正常录取。请考生及体检单位认真准确填写。

一、《体检表》书写注意事项

1.《体检表》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准有任何涂改,如有填写错误,须换表。

2.每个书写框“□”内只能填写一位阿拉伯数字,不能填写中文,数字书写须工整,不得连笔,每字必须大于框的2/3,且不得出框。

3.医生签名不得覆盖书写框“□”,字迹须工整、清晰,不得连笔。

4.体检医院或体检站加盖方型印章须使用红色印油,印章须清晰,印章要盖在虚线方框内。

5.《体检表》不准折叠,信息采集前不准装订,在传递、填写时须保持表面平整、清洁,条形码框、识别框、黑色同步头区域附近均不得做任何标志、不得污损。

二、《体检表》中“考生号、姓名、性别、相片、区(县)、毕业中学名称、条形码”等项,由县(区)招考办负责,通过计算机打印。

三、《体检表》中“既往病史”项须由考生如实填写,如无既往病史,请在“□”内填“1”,如有既往病史,请在“□”内填0,并在空白处注明既往病史及目前状况。

四、《体检表》中由体检医生填写的有关项目的说明

1.体检序号为4位数以0001开始,由体检医院填写并另表登记备案。

2.“裸眼视力、血压、身高、体重、听力”等项检查医师或专业护士如实填写并签名。如有异常,请将异常视力矫正到“4.8”,并在“矫正度数”后边五个“□”的第一个“□”填“+”或“-”号,矫正度数右对齐填写,不满四位的,在前面“□”内填“0”,如“+0200”;如正常请在“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后边的“□”内填写具体数值,并在“矫正度数”后边的五个“□”内均填“0”。

3.“眼科、内科及外科”体检:“色觉检查、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皮肤、面部、颈部、脊部、四肢、关节”等项如无疾病,请在“□”内填写“1”,否则请在“□”内填写“2”。

(1)“色觉检查图名称”栏:使用喻自萍者填“1”,使用其他检查图者均填“2”。色觉正常者不做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进行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能识别某单色者在该单色后边的“□”内填“1”,不能识别者填“0”。“眼病”栏:如无眼病,请填“无”;如有眼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2)内科中“血压”栏:右对齐填写,不满十位者,在最前面“□”内填“0”,如9.6Kpa,应填写为“0.96”Kpa。“发育情况”项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编码,并填写在“□”内。

内科中“腹部器官”栏:肝或脾大时请在肝(脾)后边的“□”内写上超出肋下的厘米数,如性质为I度,在性质后的“□”内填写“1”,如性质超出I度在性质后的“□”内填写“2”。如肝或脾正常时,在肝或脾后边的“□”内填“0”,在性质后面的“□”内填“1”。

内科中“其他”栏:如无疾患,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3)外科中的身高、体重,四舍五入取整数,右对齐填写。如不满三位数,请在最前面的“□”内填写“0”。例:体重55千克,应填写为“055”千克。

外科中“其他”栏:如无疾患,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4.“听力”项中保留一位小数,即前边“□”代表整数,后边“□”代表小数。如右耳(耳语)5米,填写为“5.0”米。“嗅觉”项正常在“□”内填写“1”,迟钝在“□”内填写“0”。“耳鼻咽喉”项如无疾病,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5.口腔科:“唇腭”栏:如无异常,请在“□”内填写“1”,否则填写“2”;“口吃”栏:如口吃请在“□”里填“0”,如无口吃,请填“1”;“牙齿”栏:如无缺失请在后边的“□”内填写“1”,如有缺失请在牙式图的相应部位(上或下)填写具体缺失牙齿(数字),并在后边的“□”内填写“2”;“其它”栏:如无疾患,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6.“胸部透视”:胸部透视未见异常请在“□”内填写“1”,并在“其他”栏填写“无”;如有异常请在“□”内填写“2”,并在“其他”栏内用墨水笔填写具体部位及异常所见。

7.“肝功”:如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正常,请在“□”内分别填写“1”,并在“其他”栏填写“正常”;如有不正常,请在不正常项对应的“□”内填写“2”,并在“其他”项内填写转氨酶的具体数值和/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不得写“+”)。将肝功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化验结果如实填写在体检表背面相应部位,报告人和填写人须签名。

8.检查“医师意见”共设七栏,从上至下分为:第一栏,由眼科医师填写;第二栏由内科医师填写;第三栏由外科医师填写;第四栏由耳鼻咽喉科医师填写;第五栏,由口腔科医师填写;第六栏由胸部透视医师填写;第七栏由肝功检验医师或技师填写。具体填写内容为:如本系统无异常,请在书写框“□”内填“1”;如某项有疾患,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疾患程度在书写框“□”内填写“2”,并在空白处填写限第二部分哪一条,如受限第二部分第1条填写“01”,如受限第二部分第1条和第2条填写“01、02”,依次类推;不合格者在书写框“□”内填写“3”。

9.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由主检医师综合上述各科检查结果做出判断,分三种①合格、②合格专业受限(第二部分第几条)、③不合格,并填入“体检结论”框中。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主检医师须认真复核体检医师填写的医师意见,并综合各科体检医师意见填写考生的“报考专业建议”。考生体检结论专业不受限,不填写“报考专业建议”项;如果考生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应按《指导意见》核实体检医师填写的编码是否正确,并在“报考专业建议”项填写受限的编码,如考生受限第二部分的第1条,则在第一组书写框内填“01”,如考生还受限第二部分的第4条,则在第一组书写框内填“01”,在第二组书写框内填“04”,依此类推。

9.《体检表》背面“肝功能化验单”项:包括转氨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两项检验。ALT的测定方法有两种,酶动力学法和赖氏法,体检站将所选择的方法保留,非选择方法用“\”划掉。

1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第三部分为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同时要认真查阅不同高等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补充规定,尽量选择身体条件不受限的专业填报,以便您能够顺利地被理想的高等学校录取。

篇三:高考体检表2004湖南

200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注:“”内只能选填数码,不准填写汉字。

录入员签字:考生签字:

标签:高考 体检 序号 高考体检限考24 25 26 高考体检受限条款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