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韦素园君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的《忆韦素园君》,读来读去,都觉得好。然而真要说出怎么地好,却又无话可说。似乎本来就应该这样。这就是所谓的拍案叫绝,也只能叫一个绝字拉倒。忽然想起曾在网上瞥见一个对鲁迅的撇嘴:他作文就喜欢语不惊人心不死。真是幸乎不幸乎,解读这篇文章的钥匙,得来全不费功夫。
上回《读〈忆刘半农君〉》时说过:鲁迅生在容易死人的年代,结交的又是容易死的朋友。所以说死人的文章很有几篇:《为了忘却的纪念》、《纪念刘和珍君》、《忆刘半农君》和这《忆韦素园君》。若要篇篇有惊人语,实在不是易事;而我们是一个很重庆贺和纪念的民族,更有好听喜话的耳朵,小孩的满月酒要许当官发财的谎,成人婚宴要侃谐老好合的空,死人的丧席要骗不朽永念的鬼。要说反其道的惊人语,不但是难事,而且要闯祸的。
且看鲁迅怎样地心不死
一、我自己觉得我的记忆好像被刀刮过了的鱼鳞,有些还留在身体上,有些是掉在水里了,将水一搅,有几片还会翻腾,闪烁,然而中间混着血丝刀刮过且混着血丝的鳞,不嚷那疼啊、苦啊之声,就说了这忆的痛楚的真切。这种写法,先生曾交代说不稀奇:唐朝人就知道,穷措大想做富贵诗,多用些金玉锦绮字面,自以为豪华,而不知适见其寒蠢。真会写富贵景象的,有道: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全不用那些字(《而已集革命文学》)。这里透露惊人之语却是不能用惊人字来堆砌的!然而这类文章实在少,不知是反对着祖传妙法,还是实在穷措。
二、认识素园是在一间小房子;这一间小房子,就是未名社;这未名是还没有名目、恰如孩子的还未成丁似的;将要出的书,是因出版者和读者的不喜欢、特别冷落的翻译小丛书;这里有一点小例子。我们是只有小例子的这多处的描述都用了小字,却不是做作、玩笑或又和哪个正人君子的赌气,而是不加粉饰的白描,因为对应出场的人物,是实在并没有什么雄心和大志的豪杰。
三、最分明的是笑影少,让人觉得和他是很难交往的;其次,因为憎恶的人与自己同名,就好一晌改了自己的名;再有,对于辩不清的社内人的捣乱,竟会去作文登在杂志上剖白用着点点滴滴的小事实,切切实实地画出真模样:韦素园是一个正经的、认真的、因而很容易受伤的青年。鲁迅给他最大的美誉是未名社的骨干,却又跟着小半好像也因为他生着病,不能上学校去读书,因此便天然的轮着他守寨的嘀咕这里,是当众人都在吹泡泡时,不吹就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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