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配合《职员绩效考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职员绩效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绩效管理及相关过程的公正和公平,真正能够通过上级与员工之间就工作职责和提高工作绩效问题所进行持续的沟通,帮助领导者和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员工发展,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部门、分公司职员的绩效管理,工人岗的绩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3 名词解释 3.1 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上级与下级之间就工作职责和提高工作绩效问题持续进行的沟通过程。它通常包括绩效计划、持续的绩效沟通(跟进与指导、绩效记录)、绩效考评、绩效诊断和回报以及提高等环节。
3.2 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作为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是指公司从上级的视角,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的全面、客观的评价。如无特别说明,本规范所指绩效考评均为季度绩效考评。
4 成立绩效考评小组 按照考评对象的不同组成有针对性的绩效考评小组。
4.1 考评对象为集团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员和各分公司总经理级职员的(含常务副总、不含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考评小组由董事会成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组成;
4.2 考评对象为集团所属部门,经理以下职员,考评小组由被考评部门的经理、被考评部门负责人、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和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组成;
4.3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非总经理级职员的,考评小组由总经理(副总、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各分公司确定,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4.4 考评小组的工作职责:对绩效考评实施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受理和调查职员关于绩效考评的投诉;
审核考评人在对所属职员进行评定时,是否符合正态分布和公正性原则;
对合并组成的绩效考评单位的最终绩效等级进行评定和确定;
考评结果存在分歧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听取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甚至与考核人工作密切相关的职工陈述,并对该职员进行最终绩效等级评定;
对考评过程中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理。考评小组成员不少于总数的2/3出席考评会议时,结果方为有效;
结果的评定采取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和本人回避的原则,同时对考评小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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