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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学公证书

时间:2017-05-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日本留学入学申请书的填写

在日本留学入学时一般都要写一篇入学理由书。理由书要写成一篇文章,必须把诸点联贯成文,并且段落清晰,一目了然。可以把整个理由书分为五段写,各段以“有关……(如‘有关留学目的’)”开头,这样可以使文章清晰明了。

在填写时的注意点:

1、在填写有关经费支付的内容时,要与“经费支付申告书”的内容一致。

2、填写前要打草稿,注意在正式填写时不要勾抹,也不能用涂改液修改。

3、填写之前把原稿复印留底。

4、正式填写时一定要申请人亲笔填写。

按照下面的要点逐条添入具体内容,然后联贯成文。

1、留学动机――结合自己现状,把向往留学日本的初衷写清楚。

○ 一直都对日本的文化、语言感兴趣,向往日本留学。

○ 在多年的学习和工作中磨练自己的意志,觉得留学时机已经成熟。

○ 在职工作中发现自己水平(日语方面、业务方面)的不足,欲进修的欲望更加强烈。

○ 得到日本友人的鼓励,留学决心更加坚定。

2、留学目的――来日本的具体学习目的写清楚(包括为何学习日语的理由)。

○ 一直以来对日语学习的热爱。经过自己的努力,日语水平已经达到何种水平。

○ 在自己现有的水平之上进一步提高日语水平,弥补在与日本人交流时的不足。

○ 学习日本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结合将来欲进学的学科),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基础。

○ 了解日本的文化,为中日友好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3、日语学校毕业后的进学希望――对将来欲进学的学科以及大学(院)选择上的志愿。

○ 目前从事何种工作、发现自己在哪方面的不足,所以希望语言学校后进入大学(院)进修何种学科。

○ 希望进入何种水平的大学(举出学校的具体名称)。为了考上这样的大学,在语言学校学习的过程中还要注意那些科目的学习(文化课方面,如数学、英语等,或专业课知识)

4、大学毕业后的进路――毕业后欲留日还是回国,这要跟你前面书写的内容一致。

○ 大学(院)毕业后希望回国从事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为了活用自己的日语知识,欲找日资或中日合资企业就职。

○ 回国工作的同时传播日本的文化,为中日友好做贡献。

○ 或者,毕业后想在日本就职一、二年,体验一下日本公司的工作环境,更进一步了解日本社会,锻炼自己的工作经历。然后再回国发展,传播日本的文化,为中日友好做贡献。

5、留学中的经费支付――非常重要!!无论提出什么样的经费支付理由,都需要提出证明这种理由的证明书以及公证等。

○ 几年来工作的积蓄(在职证明书、年收证明书)

○ 父母亲属的支持(亲属关系证明和公证书、在职证明书、年收证明书)

○ 提供上述证明后金额还是过大,说明剩余金额的来源(遗产、或其他)

上述诸点作为参考,还有其他认为有必要填写的内容,可以添加进去。要注意文字的简练和观点的清晰,不要给人一种在凑字数的感觉。尽量把理由书的一页纸写满,但是不要写得太多出格,这样会给人一种冗长的感觉。

篇二:出国公证书认证

外国出生证明公证认证小孩在外国出生,取得外国出生证明,现在要在国内办理签证延期,需要提供外国出生

证明公证及中国领事馆认证。国外出生证明在拿到中国使用之前,要对其进行中国驻出生证明发出国的使馆认证,办

理国外出生证认证流程如下:

1、由律师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出生证的核证副本;

2、经核证的出生证送交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3、中国驻当地使馆认证。经过以上三步,国外的出生证才能拿到中国有效使用。

(一)国外出生证公证认证程序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国外注册的出生证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出生证送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3、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的出生证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出生证公证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出生证公证认证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 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目前尚无明

确要求。拿到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还须经过认证?程序如何? 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往来的深入,中国文书拿到境外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这时怎

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呢?这里所说的认证,也称“外交认证”、“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

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包括本国的和外国的外交、领事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属实。

认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发往境外使用的公证书能够被使用国或地区有关当局承认,不致于

怀疑印章和签名是否属实而影响公证书的效力。 发往国外使用的公证书哪些还须经过认证,主要决定于公证书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国或地

区的要求。一般地说,用于涉外继承、收养等用途的公证书,都须经过领事认征,而用于出

国定居、留学、旅游等用途的公证书,很多国家都规定不需要经过领事认证。有关不同国家

或地区的不同要求是:

一、要求我国发往该国使用的所有公证书都需经我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

国家有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西班牙、墨西哥、秘鲁和委内瑞拉等。

二、要求用于财产继承、转让、商务等用途的公证书,需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该国驻

华使馆认证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加拿大、香港、法国、德国、科威特、伊朗、澳大利亚、

新西兰和比利时等。

三、英国和东欧各国只要求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用办理该国驻我国使馆认

证。

四、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不涉及财产和收养关系的有关民事公证书,与

我国互相免除认证手续。 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先由我国的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市外事办认证,证明公证书上公

证机关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章属实;然后由公证书使用国的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证

明公证书上我国外事部门的印章属实。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认证程序,那是办理发往未与

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使用的公证书的认

证,可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转请与该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第三国)驻华使馆

认证。然后发往该国使用。 关于公证机关送认证的程序是:自1986年6月1日起,凡须办认证的公证书,均由公证

处直接寄送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处汇总后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然后由该

处再代向有关外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并负责对办完认证手续的证书的转递事宜。还有两个

特殊程序是:(一)自1985年9月1日起,凡广东、福建两省所属公证处及上海市公证处发

往各国使用的公证书,如果只需申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用申办有关国家驻华使馆领

事认证者,一律由公证处直接向上述两省一市的外事办申请办理。(二)自1985年1月1日

起,凡发往美国、波兰、日本、法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使用的公证书,如果需办理领

事认证,有关地方公证处可将公证书直接寄送本省(市)外事办认证,并由外事办代办有关

外国驻华总领事馆的认证。但如果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办理认证手续。 哪些公证文书需要领事认证 经常会有问到,自己的公证书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下面就详细说明一下哪些公证文

书需要办理认证。

认证,又称为“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对公证书的最后一个签名或印章的真实

性给予证明的行为。《公证暂行条例》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文书如系发往国

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

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公证文书能为国外的有关当局承认,产生域外法律效力,而不

致于因怀疑公证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或不了解公证书发出国的公证制度而影响公证书

的法律效力的实现。因此,只有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文书才需要办理认证。随着我国国际地

位的提高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涉外公证越来越多,我国公证文书大量发往域外使用,已

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广泛承认。因此,许多 国家的外交机构已免除了对我国公证书的认证。 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范本)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乙 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 。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丙 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 。 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 。 公证事项: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乙、丙双方于二〇一三年x月x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

证。

经审查:乙、丙双方申办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

经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认可的格式化协议书。乙、丙双方对该协议书内容完全认可,

并自愿签订了前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乙、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具有法律规定的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丙方xxx、xxx各自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对乙方出国留学经

济担保,乙、丙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xxx与xxx和xxx于二○一三年x月xxx日在本处本公证员的面

前签订了前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上述三方的签约行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协议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十二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协议书 上xxx与xxx和xxx的签名、捺手印均属实。该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三年x月xxx日篇五: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

作者: 01 录入时间:2010-11-2 来源:济源司法局 阅读144次 领事认证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 ●什么是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

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

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

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

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

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

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

向各地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

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

相应的领事认证。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

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

领事认证直接拿到西班牙使用,西班牙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

西班牙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确认。而西班牙驻华使(领)馆

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

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外事办公室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然后西班牙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西主管

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中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

其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公证书或商业文书中出证

单位的印章及主管官员的签字属实,而后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确

认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香港特区出具的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香港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确认并签发上述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在上述国家使用。香港特

区发往英联邦国家使用的文书免办领事认证,由香港高等法院确认公证人的签字属实即可。香港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由香港国际公证

人公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港无领事机构,由香港特区

高等法院和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办理认证后,通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向该国驻华使 馆申办认证。 ●澳门特区出具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澳门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

特区政府指定部门确认并出具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 澳门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在经澳门公证机

构公证后,如使用国要求对文书进行认证,由中国外交部驻澳公署认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澳

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澳无领事机构,可送兼管澳门领事事务或其领区含澳门

的该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该国在港澳均无领事机构的,可向该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外国文书送往中国(含香港、澳门特区)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该国外

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 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该国外交部或

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

馆的认证。《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出具的、送往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文书

无需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如香港、澳门特区要求认证的,中国驻该国使(领)

馆也可办理认证。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香港特区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应由中国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由中国法

律服务(香港)公司盖章和转递,方可在内地使用。

篇三:出国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

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

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

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

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

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

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

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

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

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

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

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篇四:

出国公证注意事项出国公证有关注意事项结婚证:不需要夫妻两人同时到场,需要提供结婚证上的照片4张,可以在户口所在地

以外的地方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地以外的地方公证,公证费用250元。 学位学历证:费用410,提供原件。一般同时有学历学位,只需要学历证就行。多办花

冤枉钱,比如,公证了硕士学位证就不需要办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公证了。 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均类似。 小技巧:可以先按已有模板翻译好,其实就是改个名字学校名称日期而已,这样就省下

翻译费。比如去英语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就是英文而已,简单的很。

其他语种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等就去找你认识的这些语言专业的人帮翻译一下,对他们

来说也是简单的要命。中国公民出国或到境外学习、进修,通常分为公费和自费两种,所需要办理的公证也有

同有异。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手续时,首先要提交有关公证书。由于去往留学的国家不

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

不同,而且经常有所变化。具体要求应由出国留学人员向有关国家或学校、科研机构了解核

实后,再向我国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通常情况下,赴美国、日本、澳洲及欧洲国家留学,一是需要办理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

公证书,如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公证书、成绩单公证书;二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

品质方面的公证书,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以证明当事人在国内期间未受过我国司法机关

的刑事处分;三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自然状况和家庭状况的公证书,如出生公证、

身体健康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四是有的国家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经

济方面的公证,特别是对自费留学人员有这种要求,以确保其学习期间的费用来源;五是部

分留学人员如果在学习期间想找份工作,需要办理个人经历公证书、职称公证书等。办理出国留学所需要的公证书,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应该向其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当事人已在国外或境外的,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其

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公证处申请,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公证书也可以向其所毕业的学校所在

地的公证处申请; 二是要向公证处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原件;三是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和婚姻状况公证书等在使用时有较强的时间性,超过一定期限

后公证书即失去效力,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境外人士来我国学习、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也往往需要办理有关毕业证书公证书、学

位证书公证书等。办理此类公证书应向其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

公证类型?所需材料? 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若户口在异地,需父母所在地有关部门(农村居民镇政府以

上, 城市居民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出具关于父母姓名的证明。? 学历/学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成绩?成绩单原件?银行存款?存期已经超过3个月的存款单。(外币存款无3个月的时间要求)?结婚?结婚证、身份证、双方照片各三张? 亲属关系?身份证、户口本? 无犯罪记录?派出所证明件(凭公证处给派出所的公函)? 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内含工作起止日期、职务、工作内容等。出生、无罪、未婚、亲属

关系、高中学历、大学成绩、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公证的只有学历公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亲属关系公证。无犯罪记录,学历,父母担保声明书,出生证明(有父母的名字),存款证明(存款证明

需原件和银行盖章的存单复印件)。申请表上已说明凡能提供原件的即不需公证,若是复印件

则必须公证,好比学历。下列需要公证: 1 出生公证(18以下未成年人需要,其他不需要)2 学历公证3 无犯罪公证4 亲属关

系公证(需要父母资助-父/母子关系,结婚的婚姻公证)5 单身、婚姻公证(单身并不需要

公证)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

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把学历学位合起来

作直接公证,结果只说被授予学士学位,没有指出根据学位法(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arding academic degrees)授予。建

议将学位证书作一份单独的完整的间接公证。 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学习经历直接作出证明,当事人还应提供由其人事档案管理

部门 (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及与办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

印件。篇五:办理出国公证马虎不得办理出国公证马虎不得 不同国家和目的需要不同公证 公证人员提醒申请人:先向外方咨询清楚 不宜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公证▲读者赵先生:我是大学毕业已五年的本市居民,现正在办理赴美国留学手续,对方要

求我办理出生、学历、成绩、未受刑事制裁、工作经历公证;同时我母亲打算去加拿大探望

我姐姐,不知道签证时需要办理哪些公证?还有这些公证应如何办理?■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出国办理哪些公证,由出国目的和所前往的国家而定。一般来

说,自费留学要办学历、成绩单、学位证书公证等;探亲要办婚姻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定

居要办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制裁公证;谋职则要办本人经历、技术职称公

证。

据天津市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申办上述涉外民事公证的申请人,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

时,须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需要公证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原件,如毕业证书、学位

证书、结婚证书、学校出具的本人成绩单等;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人事、组织、劳资部门)

出具的本人档案中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应由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

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

刑事制裁的证明等。上述证明信应在申办公证之前来公证处索取。部分公证事项如学历、学

位、经历、结婚及用于美国、法国、泰国使用的出生公证等还需要提供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

片。

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的负责人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由于申请人前往的国家不同、出国的目的不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

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因此办理出国公证前最好是申请人

自己与国外使馆及校方或域外的中介机构咨询清楚后,再办理有关公证。

2。申请人已离境的,除办理与公证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以外,可委托他人

持经公证的委托书或域外寄来的书信(含电传等)向其在国内最后住所地的公证处申办公证。

3。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供真实有效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应为原件,如原(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日本留学公证书)件遗失,应到原发件机关申请补发。

4。涉外公证书的使用应当注意其使用的时效。比如,未受刑事制裁公证书、婚姻状况公

证书等在域外使用时有较强的时效,一般不超过6个月。

5.目前,各公证处未与任何国内外的有关出国服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组织或个人建

立协作关系。因此,申请人不宜委托有关出国服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协办代办有关

公证事项。

6.办理各类涉外公证书以及所需文书译文的收费,均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凭证。

7。《公证法》对公证当事人及其他个人和组织涉及公证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虚

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

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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