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明确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监管责任,促进我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五号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控的意见》、《关于印发<县'两违“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县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减少存量、杜绝增量、防止变量“为总体目标,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恢复“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新增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两违“现象发生,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两违“建房户控制现状,对填土破坏耕地的督促其复耕复绿。
1、成立乡'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队,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由乡纪委书记、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岗、农业农村岗等有关人员组成。
3、成立乡村干部组成的'两违“管控工作组(成员和负责区域附后)。采取区域包干的方式,负责辖区内'两违“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前期处置。
4、成立'两违“管控联合执法队。由乡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队员由各片组人员和其他片组抽调干部组成。
(一)审批
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建房申请要进行有序审批,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农民建房联合审批会,对审批对象坚决做到监管人员'三到场“制度(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从根源上杜绝超高超大违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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