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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的广告词

时间:2017-05-3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酒业代言人

陈建斌2009年3月 形象大使 林河酒业 董事长凌洪武 李幼斌2010年7月份剑南春集团形象代言人

李幼斌2008年1月代言宣酒集团

张丰毅宋河酒代言人,

范伟代言2007年5月代言老村长酒

范伟代言龙门啤酒2006年8月陈总

赵本山代言北大仓财神酒2003年3月

曾志伟代言枝江大曲白酒(已到期)

刘青云代言贵州洞藏青酒2007年

吕良伟 人头马的代言人2007年

周华健祥龙四五酒业形象代言人2006年3月

周华健 雪津啤酒 代言广告2010年2月

陈宝国代言鸿茅药酒2007年12月

陈宝国燕京啤酒、2007年

陈宝国 古越龙山2005年.

陈宝国代言四川泸州老窑一统天下酒2006年8

于荣光代言澜沧江啤酒2007年8月

于荣光代言贵州贵府豪酒2006年

张国立 山东浮来春酒集团2007年8

张国立代言泸江老窖酒2009年6

唐国强板城烧锅酒形象代言人 .2010年7.

王刚代言北京牛栏山酒2007年12

王刚代言金朝福酒2005年6

张铁林 参龟固本酒2007

张铁林乾隆杯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德罡先生

鲍国安、赵文卓、张丰毅、曾志伟、吕良伟、郑少秋、周华健、黄日华、陈宝国等

备注;以上明星09年以后签订的均未到期。

篇二:2016年9月1日新广告法的学习

2016年9月1日新广告法的13条禁止性规定

【导语】:2016年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小编整理了新广告法的13条禁止性规定,供大家参考哦!

(1)广告中禁止含有使用军旗、军歌、军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色情、赌博等内容;

(2)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3)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4)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5)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禁止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禁止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7)禁止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8)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2016新广告法注意!新房地产广告必须知道的的“9不得”“4必须”!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2016新广告法与2015年9月1日起房产广告不注意这13项 分分钟罚得你跳楼

即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即将实行,同日《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亦将正式执行,“买房送老婆”“购房送学位”“距离XX开车仅30分钟”,在以往的楼盘推广中层出不穷的此类广告有望得到有效根治。

针对房地产广告,搜房网对此进行了梳理,9月1号后,房地产广告最重要的“9不得”“4必须”。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雷区:教育地产)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雷区:精装房、装修房) 新房地产广告“4必须”: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前提是这些设施等是真有其事的)

关于新房地产广告违规罚款: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规定,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此规定里提到的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仅指无法在新广告法中找到具体规定的,如果新广告法有规定的,按新广告法处罚,最高可罚100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史上最严广告法”9月1日生效——2016年新广告法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搜狐立场

一、概述

我国现行《广告法》(以下简称“现行广告法”)制定并生效于1994年且21年未曾修改,此期间尽管不断有各种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出台,但不论市场经济大环境还是广告业内小环境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行广告法已越来越赶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广告法》(以下简称“新广告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9月1日生效。新广告法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业界强烈反响,其修改幅度之大、从未有过的严厉、细致的规定也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那么,新广告法有哪些重大修改呢?对于哪些行业和人群有明显影响呢?本文主要从广告代言人、广告内容细则、虚假广告、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广告等重大修改点展开分析,并对本次修法的影响进行初步预测。

二、新增广告代言人的规制

当今广告市场,请明星做代言人早已是家常便饭,相比现行广告法对此无任何规定,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做出了严格规制,全文共提及“广告代言人”11次,现将主要规定整理如下:

(一)广告代言人定义

新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指的是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广告主自己或员工做的代言不受新广告法的限制。例如聚美优品CEO陈欧为聚美优品代言,格力董事长董明珠为格力产品代言,这些都不受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限制。

(二)代言前提:

广告代言人必须使用过推荐的商品或服务

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换言之,如果代言人想为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代言,必须先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例如今年年初被热炒的“成龙Duang事件”中,成龙自己显然就没用过霸王洗发水,因此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成龙不得提供代言服务。

(三)领域限制:

不得代言医疗、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新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和第十八条第(五)项分别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例如陈宝国为鸿茅药酒的代言广告,由于

鸿茅药酒为食药监部门注册的药品,上述广告就必须叫停。

(四)年龄限制:

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代言

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条对接了我国民法关于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该类未成年人完全不具备辨别判断自己行为的能力,通俗说就是无法辨认其代言商品或服务的优劣,故不具备代言广告的资格。近年来童星代言广告愈演愈烈,新广告法的出台无疑为此热潮泼了一盆冷水,例如Kimi、田雨橙、王诗龄等一批童星自9月1日起都不得作任何代言。

(五)虚假广告民事责任:

代言人须连带损害赔偿

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上述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这里两层意思是,与生命健康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代言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而其他产品和服务,代言人承担有过错(明知或应知虚假)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六)广告代言人的行政责任:

罚款及3年禁言期

新广告法针对广告代言人设置了专项处罚,即第六十二条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或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代言明星在上述情况下不仅颗粒无收,还要被倒罚1-2倍的代言费。

然而,明星通常是为多家厂商代言的,被处罚一次或许不会影响其为其他厂商代言,为了惩戒虚假广告的代言人,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还规定了代言虚假广告受处罚后的3年“禁言期”,即对在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代言。虽然此处没有明确说明,但笔者推断此规定不仅限制了代言人三年内不得接“新活”,而且已经代言的广告(不论虚假与否)也都要拿下。

由上文可见,新广告法首次出现广告代言人就对其作出了大幅且细致的规制,不论是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代言人均须认真了解上述规定,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遭遇巨额处罚或赔偿争讼。

三、修改或新增了具体商品

或服务广告内容的规制

现行广告法仅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的广告内容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制,而我国市场经济经过20余年的发展,敏感或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广告法在上述类别之外,还对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提供了具体规定。现就新广告法涉及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广告内容的规制分述如下:

(一)医疗、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1.扩大了不得做广告的药品范围:

关于不得做广告的药品,新广告法第十五条将现行广告法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扩大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此类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药品,有专门的生产购销渠道,因此不允许也无必要公开做广

告。

2.新增处方药的广告范围:

针对处方药广告,新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还规定,上述不得做广告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卫生部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因此,9月1日之后在医药专业刊物以外就看不到处方药广告了。

3.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禁止内容扩大至医疗服务,并调整相关细则

|(1)医疗服务纳入药品、

医疗器械广告的禁止内容范围:

现行广告法对医疗服务广告并未作出规制,客观上纵容了当前医疗机构广告的乱象。但由于医疗服务与药品、医疗器械同样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因此新广告法将其纳入到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相同的禁止范围上,是合情合理的。

|(2)调整了禁止内容的细则

新广告法第十六条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禁止内容做了两点调整:一是去掉了现行广告法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科学”的限定,换言之不论科学与否,凡是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一律禁止;二是不得请代言人,这点本文第二点已提及。

4.调整了药品广告的特别规定:

现行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新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表述为“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以??为准”背后意思是可以发挥,但“不得不一致”就要求必须一致,这就极大压缩了厂商“打擦边球”的空间。该款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或使用”。

5.新增了医疗器械广告的特别规定:

现行广告法对医疗器械广告无特别规定,新广告法则新增了对医疗器械广告的明确要求。对个人自用医疗器械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对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6.新增非医疗、药品、

医疗器械广告的禁止性规定:

由于医药行业的高门槛、高风险以及相对较高的利润,使得大量非医药广告频“打擦边球”,使得消费者误以为是医药产品或服务而花高价购买或接受,却因实质上不具备有效资质、成分与技术,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与利益,杜绝非医药打医药的幌子,新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7.新增保健食品的特别规定:

保健食品是维护人体健康的食品,也是最接近药品的非药品商品,因此成为相关厂商“打擦边球”的高发领域,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功效的保健食品广告大有人在。针对此,新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1)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2)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3)不得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4)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4)不得请广告代言人,(5)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8.新增变相医疗、药品、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的禁止性规定:

随着近年掀起的“养生节目热”,各种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也掺杂在这些节目中,难免变相广告之嫌。新广告法第十九条对此作出了规制:媒体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婴儿食品广告

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品,目前人类尚未研发出真正的母乳替代品,但总有少数厂商将手伸向这一市场,企图诱使家长购买所谓母乳替代品。针对此,新广告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体或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所以我们也看到部分厂商为了保护自己,在广告上注明“本品不能代替母乳”。

(三)农药、兽药、饲料

和饲料添加剂广告

现行广告法仅对农药广告做出了规制,而缺失了与农业养殖户休戚相关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规定。相对于城市消费市场,农村农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农民对广告的依赖性更强。因此,新广告法第二十一条规定:1.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2.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3.不得说明有效率;4.不得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画面。例如某饲料广告中一名老农以养猪户的身份夸奖该饲料如何如何好,猪吃了保准能肥多少斤,新广告法生效后就不允许了。

(四)农种和种养殖广告

与上一条类似,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等农种也是重要的农资,种养殖服务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新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1.不得做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2.不得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3.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作保证性承诺;4.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五)烟草

烟草是一种特殊商品,能够使消费者上瘾,而且吸烟不仅危害吸烟者健康,其“二手烟”对周围人群也十分不利,因此公共场所禁烟是各国大势所趋,各国法律对烟草广告也有着有严格的规定。在现行广告法的基础上,新广告法全面收紧了对烟草广告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媒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为防止厂商“打擦边球”,该条第二、三款又禁止了两种“借机搭车广告”,一是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二是烟草厂商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应当说这样的规定下,烟草广告的生存空间极小,厂商“打擦边球”也变得非常困难,包括“爱我中华”这类非常隐晦的烟草广告都无生存空间,甚至现行广告法中关于烟草广告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规定也都失去意义了,笔者能想到的只有烟草销售终端、企业内部等非公开场合以及非正式印刷品了。此外,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第二十二条进一步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酒类广告

与烟草类似,酒也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神经刺激性和抑制性,虽然法律本身不禁止饮酒,但酒后驾驶交通工具是危险且违法的行为,且酗酒对消费者个体健康和国民整体素质不利。因此新广告法第二十三条对酒类广告规制如下:1.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2.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3.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4.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如此一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之类的古诗名句以及当前频繁出现在酒广告中的喝酒、干杯场面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就不能出

篇三:一个策划案例:昂立养身酒上市

一个策划案例:昂立养身酒上市

策划背景与要求:

一、产品简介:

昂立养身酒是由交大昂立公司通过技术转让获得的保健酒产品,将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昂立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与销售。

昂立养身酒属于低度保健酒(18度),其选用多种天然药食两用植物山药、枸杞子、茯苓、小茴香、甘草、砂仁、陈皮、酸枣仁等与糯米同时发酵制成,据卫生部审定具有调节免疫功能。

二、市场状况:

目前,我国的保健酒产品达300多种,但大都以区域性自然销售为主,缺乏全国性知名品牌。比较知名的品牌有椰岛鹿龟酒、炮天红酒、中国劲酒等。全国总体市场销售在20亿元左右。

上海保健酒市场已上市保健酒有近二十种,有椰岛鹿龟酒、雷氏炮天红酒、十全大补酒、国公酒、虎骨木瓜酒、致中和五加皮酒、双胜牌蚁王春酒、鹿鞭酒、虫草药酒、鸿茅药酒、三鞭酒、冯了性药酒等。以自然销售为主,有完整的市场营销运作的仅有椰岛鹿龟酒、炮天红酒等少数几家。

椰岛鹿龟酒以礼品酒为其主要市场定位,广告投放集中于中国传统大型节日(如春节、五一、国庆中秋)前一、二个月左右,以情感诉求广告为主,炮天红酒以日常保健酒为其主要市场定位,以功能诉求广告为主。

三、昂立养身酒SWOT分析

优势:1.昂立的品牌优势

2.上海地区消费者非常认可本地企业

3.昂立的营销能力和网络

弱势:1.产品力偏弱,配方无优势

2.上市时间偏晚,需要快速切入春节礼品酒市场

机会:1.保健酒市场方兴未艾,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市场上大多数保健酒缺乏整体的市场营销能力,以自然销售为主

威胁:1.主要竞争对手椰岛鹿龟酒实力强大,且已拥有较好的市场基础

四.策划需达到的要求:

在三个月左右的短期内迅速完成产品上市知名度建立的目标,达成品牌认知差异化,并得到目标对象的接受与共鸣,切入明年的春节礼品市场,提高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试用率。

昂立养身酒广告策划(一)

——对于产品力、价格、市场定位以及销售卖点等的策略性考虑

“养身酒”,或称为“养生酒”,这其实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其较普通的称呼是“补酒”或“药酒”,在我国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据考证,在小篆中,医药的“医”字,其实就是“酒”字,可见酒和医学的渊源。班固在《前汉书.食货志》中,更称酒为“百药之长”。

几千年中医“药酒”文化的熏陶,一方面使普通百姓,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药酒能治病强身、益寿延年的观念——这对我们新品的推广是一个有利因素;但是另一方面,却也使普通消费者先行具备了一般判断补酒的价值标准:相比玩概念的保健品而言,消费者可能更重视传统补酒的原料及功效成分,重视其“历史渊源传承”与产品原料的高价值感——这对我们新品的推广将是一个不利的因素。

一. 昂立养身酒(暂定名)产品力分析

昂立养身酒的配方组成是糯米、山药、枸杞子、茯苓、小茴香、甘草、砂仁、陈皮、酸枣仁,缺乏有价值感的原料、缺乏神秘感与距离感,有些还是老百姓厨房中经常用到的东西。对于这么一个产品而言,产品本身销售力的薄弱是显而易见的。

目前,昂立养身酒初拟的价格定位是介于揶岛鹿龟与炮天红之间,同剂量装要高于揶岛鹿龟30元左右;我私自认为这一价格定位不可取。对于类似洋参、补酒这样的传统产品市场而言,消费者心中其实还是有着一杆价值衡量的尺,光玩虚的不行,光指望品牌营销的拉力恐怕也不行。

我认为,对于昂立养身酒的推广,在价格上必须有所下降,在品牌策划上要提高其价值感,在产品的市场定位上也应有所创新。

二. 昂立养身酒(暂定名)的市场定位

目前补酒市场大致可区隔为两类:一为节日礼品市场,以椰岛鹿龟为代表;二为日常保健酒市场,比较知名的是炮天红。

必须承认的是,椰岛鹿龟对节日礼品市场的渲染炒作,已达到了后来者很难超越的程度,其在广告上的大投入也是普通保健酒厂家难以承受的。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椰岛鹿龟无疑又会重操广告轰炸的利器。在这期间,昂立养身酒如果采取针锋相对的礼品市场定位,大投入广告,强行入市,在前期没有品牌积累的前提下,风险相当大。

对于昂立养身酒的市场定位,我认为目前较可行的是将其定位于日常保健酒市场,同时抓小礼品市场,再逐步过渡至大礼品市场。目前日常保健酒市场尚缺乏市场领导者,“炮天红”似乎偏重于这一市场定位,但其产品的高价格、窄通路以及缺乏广告投入,使其未能建立起稳定位置,这恰好为昂立养身酒留出了市场空间。而椰岛鹿龟的媒体投放策略类同于保龄参,即在一些大节日到来前(如中秋、国庆等)采取广告轰炸手段,平时则基本无电视、报纸广告,仅靠一些车身广告等作品牌提醒,这也为昂立养身酒建立日常保健酒市场留出了比较安静的媒体环境。

对于礼品市场,我们无论如何是不能放弃的,但在目前的条件下,我觉得不如从开吃礼品市场的小蛋糕开始。其实礼品市场的概念很广泛,昂立民族是一个嗜好送礼的民族,送礼的场合与时间又何止几个大节日!就昂立养身酒而言,我们可以设想出几十个合乎情理的日常送礼场面:如老年朋友相聚,送昂立养身酒;儿女在父亲生日时送昂立养身酒;妻子怕嗜酒的丈夫贪杯伤身,为他买昂立养身酒;学生送老师昂立养身酒等。礼品市场的时间、空间跨度真是广而又广,我们完全不必要去挤几座“独木桥”。日常保健、小礼品市场的工作做好了,大节日礼品市场的成功就更有了几分胜券,我看好明年的春节礼品市场。

但是要建立起日常保健、小礼品酒这样的市场定位,我还是认为必须在现有价格定位上有所调整。国人送礼喜送双数,对于非重大节日期间的日常送礼,两瓶昂立养身酒要近200元,这样的价格实在偏高了。

三.对于今年中秋、国庆礼品市场的策略性处理

中秋、国庆这样的大节日礼品市场,的确是一块诱人的大蛋糕,但是在昂立养身酒目前尚未具备消化这一市场能力的条件下(品牌积累度不够、广告难以与椰岛鹿龟抗衡,产品自身销售力不够,销售渠道尚未有效建立等),我觉得今年十一、国庆,我们不宜做大的广告投入,比较稳妥的作法是通过精心策划一次公关活动,以活动带动产品上市,通过品牌追随策略,达到借势打力,完成产品知名度的建立、在礼品市场上分一杯羹的基本目标。

在十一、国庆之后,在产品铺货到位、市场人员工作上轨道以后,昂立养身酒可逐步加大广告投放,同时加强终端建设;策划举办两次消费者参与度较高的活动,以活动带动品牌推广;再辅助以新闻炒作,来扩大昂立养身酒的影响力。这期间还要完成一个比较好的送礼广告片的拍摄,在明年春节礼品市场作强势启动。

四.给昂立养身酒(暂定名)一个有销售力的理由,独特销售卖点的提炼

昂立养身酒的销售卖点是什么,似乎很难找,与竞争对手比,昂立养身酒似乎显得太“素”了,但这也真是昂立养身酒独特的地方。目前一般补酒在产品配方上较多使用鹿茸、乌龟、黑蚂蚁、蝎子、人参、蛇、锁阳、淫羊藿等,这些都是在感觉上很“强力”的东西。对于这样的配方,消费者在潜意识中会有某种感觉,但是没有清晰地浮到意识表层。

现在让昂立养身酒把它大声的说出来,再从中提炼出独特的销售主张,如:“昂立养身酒,不含动物激素,温和调养,更适合中老年人服用”或“昂立养身酒,温和调养,更适合中老年人服用”或“昂立养身酒,温和调养,适合每天服用”??这一销售主张将昂立养身酒的产品特性与其日常保健服用的市场定位有机地联系起来,化不利为优势,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通过对这一销售卖点的宣扬,将督促消费者对目前“荤腥”味太浓的保健酒市场的反思,为昂立养身酒建立起一个有利的市场地位。

此外,在做昂立养身酒市场时,我认为我们应该淡化对性保健的诉求,一则工商广告部门对这方面的管理极严,我们犯不着以身试法;二则,昂立养身酒也缺乏这方面的功能,其朴素的原料配方,怎么样也引不起消费者这方面的联想;三则,过于强调性保健,对切入礼品市场是不利的,对买酒的人、送酒的人、收礼的人都会造成心理负担。昂立养身酒的市场定位应是日常保健养生的酒,酒性温和,是用来表达对父母、师长、朋友关怀的酒。

昂立养身酒广告策划(二)

——竞品动态分析与市场战略建议

一、近期有关市场情况分析

本来我们考虑在市场区隔上将昂立养身酒定位为日常保健酒、日常礼品酒,再逐步过渡至大礼品酒市场,以与椰岛鹿龟区隔开。但现在看来,椰岛鹿龟在上海市场前段时间的成功,使其野心变得很大,有将礼品市场、日常保健酒市场“通吃”的打算。昂立养身酒已难免与椰岛鹿龟相遇。

7月24日,《新民晚报》体育新闻版上,刊登了椰岛鹿龟酒“发现我的父亲,道出心底真情”的一则半版活动广告,分析这则广告,可以发现:

1. 椰岛鹿龟今年在7月底就开始启动市场,看来它对于今年的中秋国庆市场是势在必得。目前其启动策略是以活动带动消费者参与,积累市场人气。估计椰岛鹿龟在九月份将有极大的广告投放。

2. 椰岛鹿龟的市场定位将有所扩展,将从节日礼品市场逐步延展至日常保健酒市场,目前它的广告语已改为:“享受健康,天天品味”。

3.椰岛鹿龟的人群定位有年轻化的趋向。在7月24日的广告中,椰岛鹿龟被定位为“父亲的补酒”,而父亲是一个在年龄区隔上比较中性的概念。据推算,如果9月份椰岛鹿龟推出新的广告片,其中的人物形象肯定有年轻化的趋势。

二,椰岛鹿龟酒有否弱点

我认为,虽然椰岛鹿龟有向日常保健酒市场延伸的考虑,但是成功可能性不大,原因:

1. 其前期对礼品市场的成功炒作,实际上也给自己的市场延伸造成阻碍,消费者对“椰岛鹿龟酒等于节日礼品”的心理定势,短期内很难改变。

2.“父亲的补酒”这样的人群定位,实际上仍旧没有离开礼品市场的范围,仍旧是煽情儿子、女儿给自己的父亲送礼,这与“享受健康,天天品味”的日常保健功能定位,有相当的矛盾。

3. 椰岛鹿龟目前的价格定位,与建立日常保健酒尚有一定的距离。保健酒不同于保健品,消费者在选择保健酒作为日常保健时,在价格上会自然地将它归入酒类比较,而不是保健品。

4. 椰岛鹿龟前期在形象塑造上,有过于老年化的倾向,其品牌名、品牌形象等给予消费者的印象也是传统的、年迈的、缺乏创新与活力的,这对于其人群延伸存在一定阻力。

三. 昂立养身酒市场战略

(一) 产品定位:

产品产地定位: 上海产品,由交大昂立研制与生产

产品类型定位: 养身酒(说明:其实即低度保健酒,养身酒是一个需要我们去培育的概念)养身酒在选料上只选择国家卫生部审定的药食两用天然植物、在工艺上采取现代发酵工艺,不同于传统煎煮法和浸渍法等。

产品特点定位: 传统与现代高科技完美结合,调节人体内功能平衡,增强免疫

竞争优势定位: 不含动物激素,平和调养,更适合日常保健 / 对肠胃刺激小,更适合中老年服用 产品档次定位:中档

这里要说明的是:

1. 在给产品档次定位时,出于对自己产品的自豪感,我们总是偏向于向高档上靠。但是细心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在补酒市场上,昂立养身酒可谓先天不足,与椰岛鹿龟比,无论在产品配方、文化渊源、品牌积累等各个方面均处于下风。而目前上海补酒市场上中档产品尚是个空缺,昂立养身酒应该建立中档产品的定位。

2. 在产品类型定位上,我们要刻意制造出“养身酒”这样一个市场区隔,“养身酒”这种说法,在上海保健酒市场中还没有。消费者对保健酒的认识,其实仍旧停留在若干种中药材与白酒混合这样的层面上。而我们要人为制造出“养身酒”这么一个区隔:养身酒不同于一般的药酒,在选料(只选择国家卫生部审定的药食两用天然植物)、工艺(现代发酵工艺,不同于传统煎煮法和浸渍法)等方面严格独到。因此一般的药酒天天服用可能有副作用,但“昂立养身酒”不会,可用于日常保健。其酒性温和、平和调养,因此也更适合肠胃功能普遍不好的中老年人服用。

而制造出“养身酒”这样的市场区隔,还有其它好处:一方面,通过告诉消费者养身酒必须要采用天然药食两用植物为原料,可以弱化消费者在把“昂立养身酒”归入药酒类时,所必然要产生的对产品原料低价值感的怀疑;另一方面,也可借机打击椰岛鹿龟这样的竞争对手。

3. 昂立养身酒不应该作为一个过渡产品推广,其实“昂立新酒”在明年推出后,可定位在高档补酒,偏重于特殊人群需要,而昂立养身酒则区隔在“养身——日常保健”中档市场,两者并行不悖、互相依托、互为声援。

(二)销售对象

目标消费者: 年龄跨度在35~70岁左右的男性,这与普通药酒偏重于老年人的销售对象有很大差别。他们服用养身酒,一方面是为了满足饮酒的乐趣,另一方面则是满足自身健康的需求。

目标购买者: 1,消费者自身购买;2,妻子、儿女等群体为目标消费者购买,这部分人群家人(丈夫、父亲)有饮酒的习惯,出于对过量饮酒危害的认识,他们为家人购买保健酒;出于对市场上普通保健酒弊端的认识,他们为家人购买昂立养身酒。(这一心理认识,需要我们通过宣传,予以启发、强化)

(二) 包装策略

目前已完成的600毫升产品包装可作为单瓶礼盒装,建议再推出600毫升*2的双瓶礼盒装。包装主体颜色为金黄色,主体图案为蟠龙,具富贵与喜庆气息。单瓶装、双瓶装均有绳质提手便于携带,礼盒装主打节日礼品市场。建议明年春节后再推出450毫升的每日服用装,主体图案、色彩与礼盒装相同,但要考虑降低制作成本,在瓶型选择上同“五粮液”酒瓶,主打日常保健酒市场。

(三) 定价策略

考虑到礼品市场购买者的心理,礼盒装酒的定价不宜过低,单盒装58元左右,双盒装110元左右。采取投入市场之初先略高价,待销路畅通后,再略微降价并保持稳定。明年春节以后推出每日服用装,价格定在38元左右。

(四) 渠道策略

据有关市场调查,目前消费者购买保健酒的途径分布为:32%百货商店、28%超市、11%便民店、9%药店、6%餐馆、14%其它。

昂立养身酒目前的铺货应首攻超市与商场,在超市与商场购买保健酒的消费者主要用于送人,因此这些渠道应在是明年春节以前的首攻目标,应充分利用昂立现有的销售网络;在昂立养身酒知名度打开、“养身”的独特概念树立后,可考虑进入连锁便民店(如联华便利、85818等),在这些渠道购买的消费者一般为家庭日常服用;在渠道策略上,后期也可尝试对一些中高档餐饮店的进入,拓展商务餐饮市场。

昂立养身酒广告策划(三)

——路该怎样走——对一种策划思路的展示

背景: 咨询公司的“消费者调查研究”证实了我们的担忧:

1. 昂立养身酒的产品力偏弱,消费者对其配方组成认同度很低(糯米、山药、枸杞子、茯苓、小茴香、甘草、砂仁、陈皮、酸枣仁),与(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鸿茅药酒的广告词)竞争品牌相比,处于不利地位。

2.

3. 消费者对90元左右的产品定价,几乎全部不接受,普遍可接受价位在40-50元左右。

4. 对于药酒,消费者有着极强的“功能渴求”;但是昂立养身酒仅具有调节免疫功能,消费者普遍认为“太虚”。

5. 一般药酒除功能宣传外,还可通过对有价值感的原料成分的展示,满足消费者的“功能渴求”;但昂立养身酒原料过于普通,这条路行不通。

不可否认,我们在接触昂立养身酒后,普遍有一种虚弱的感觉。我们不妨以甲乙两人讨论的形式,追问这种感觉的来源,再抽丝剥茧,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

甲:为什么会有这种虚弱的感觉呢?

乙: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昂立养身酒的配方过于普通,没有竞争力。

甲:为什么配方普通就没有竞争力了呢?

乙:因为按照保健酒消费者的购买模式分析,消费者普遍重视产品的配方与功能,在购买前还会仔细阅读说明书。

甲(怀疑地):配方原料普通,就缺乏竞争力吗?昂立一号、昂立多邦的原料就很普通,但不是已建立起相当有利的市场位置吗?

乙: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这问题牵涉到保健酒与保健品之间的微妙区别。从保健品的历史发展来看,在保健品刚起来时,消费者也是很看重保健品的配方的,但是后来厂商在保健品宣传上日益神秘化,如昂立一号、昂立多邦张扬科技含量或注重情感营销等,使保健品的价值构成日益复杂化。消费者在判断保健品价值时,很难再从简单的原料上推断其价值,会更多地考虑品牌、功能、科技含量以及情感附加值等。

甲:昂立养身酒不是也可以这么做嘛!比如,一,原料配方不行,那就回避,可注重对先进生产工艺的宣传,昂立不是有个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吗?可宣扬昂立养身酒采取了现代生物工程提取技术,是对传统保健酒的革命;二,市场调查表明消费者对昂立品牌的认知度是极高的,那就加大利用该品牌的价值;三,类似椰岛鹿龟酒那样的情感营销,昂立养身酒也可以采用,以情动人嘛!

乙:你讲得很有道理,在昂立养身酒的策划推广中,这的确是一种解决办法。像生物工程提取技术、昂立品牌的利用,还是我们独有的两张牌,这两张牌打得好,会有好的效果。我最担心的是我们的软肋——配方太弱、功能太普通,消费者对配方、功能的接受度都太低,这个问题不解决,恐怕会留下后患。而且市场调查也表明,消费者在选择保健酒是相当重视配方与功能的??不能否认,保健酒与保健品还是有点区别的。

甲:配方太弱、功能太普通??你为什么这么认为呢?

乙(一楞):当然是通过比较啊。如我们最大的两个竞争对手:椰岛鹿龟、炮天红他们的产品配方都含十几味、几十味的中药材,有动物的,也有植物的,许多还是传统观念中很名贵的药材。消费者购买时,第一感觉就是:值!而我们的昂立养身酒,七、八味植物药材,而且全是陈皮、甘草、茴香什么的。再说功能,椰岛鹿龟有调节免疫、抗疲劳功能;炮天红是药健字号,在功能诉求上更加利害,舒筋活络什么的,搞得挺玄。另外,除对审定功能的宣传外,椰岛鹿龟、炮天红他们还通过对有价值感的原料成分的展示,来变相宣传或暗示功能。但昂立养身酒就不行,配方普通,仅具有调节免疫功能,消费者普遍认为“太虚”。

甲:(沉默不语)??

乙:你在想什么呢?

甲:我想到了一个案例。现在“七喜”也是饮料市场的一个大品牌了。但是当年它推出的时候,可也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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