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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合同范本

时间:2017-05-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桩基检测合同书

篇一:工程桩基检测合同书

工 程 检 测 合 同 书

发包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为明确权责,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第二条 检测方法与目的

1、静载试验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静载试验法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3、静载试验法判定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高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6、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本工程设计提供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 2、执行标准

√(1)中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06-2003)》。 第四条 检测周期或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 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按下列第 2 条执行:

1、双方约定检测周期为, 自 月 日起, 年月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 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 7 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五条 检测数量、费用和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检测费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第 1 页 共 3 页2、付款方式

检测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 2。

(1)合同签订后即预付总费用的,计 款在提交检测报告时结清。

√(2)在提交检测报告时一次结清。

(3)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变更时,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变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的,应按合同变更处理。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于乙方进场前天向乙方提供基础设计、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桩位图等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2、应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试坑开挖、试桩桩头的处理、试验现场的通电、通水;施工便道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和加固等)。3、按本合同第五条如期如数支付检测费用。

4、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报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绝,或借故拒付检测费。

6、如对乙方的检测过程和提供检测报告的可靠性、公正性等重要事项有怀疑或异议,应及时与乙方沟通,也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有关方面提供检测方案、场地和被检测桩的处理要求。

2、根据合同要求的检测方法、数量和工期,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

第 2 页 共 3 页求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3、按合同规定

时间提供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按实际赔偿。 2、因乙方检测失误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检测费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三个月内每天按检测费的万分之五计算;超过三个月则加倍计取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十天时,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检测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当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载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一 份。双方根据各自需要,可以复制副本。副本与正本一样,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11 年 2 月 12 日

第 3 页 共 3 页篇二:桩基检测合同书空白

桩 基 检 测 合 同 书

合同号:(﹍﹍﹍﹍﹍﹍﹍)

工 程 名 称: 澥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综合楼、附属用房

委托单位(甲方): 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 检测单位(乙方): 宁波恒成岩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双方就澥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综合楼、附属用房工程的桩基(复合地基)检测,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二、检测项目及目的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 □ 复合地基载荷板试验,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 □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浅部地基土承载力; □ 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及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质量;

□ ; 三、检测依据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03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 33/1001-2003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gb 50021-2001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桩基检测合同范本

b 50202-2002 □四、检测数量、费用及支付费用支付方式: 检测报告提及时费用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

提供桩基设计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地质报告; 场地三通(水、电、路),保证乙方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场; 确定检测桩数、桩位,桩头开挖处理、保证桩头满足测试条件; 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2、 乙方负责;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现场测试完毕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4份正式的检测报告; 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检测;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在合同签订后、检测之前,送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2、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全部按规定执行,必须修订或中止时,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行:开户行:北仑区农村信用联社小港信用社 账 号:账 号:201000053246601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基桩检测合同范本

基桩检测合同书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发包人(甲方): 检测人(乙方): 检测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基桩检测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二、 检测项目及目的

√ 单桩静荷载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 □

□ 复合地基荷载板检测,提供复合地基承载力; □ 自平衡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 □ 高应变法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及判断桩身质量; □ 低应变法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 取芯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三、 检测依据 √ 《建筑基桩技术规范》jgj94-2008 □

□ 《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db32/t291-1999□ 《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 《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四、 检测数量、费用及支付(货币单位:人民币)费用支付方式:根据工程实际,可适当增减检测数量,最终费用以实际检测数量结算。合同生效后3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检测费的20%作为定金,计 元人民币(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检测费),余款在乙方提交检测报告时一次性付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之前有权拒绝提交检测报告。

五、 双方义务 5.1甲方义务:

5.1.1 提供基桩设计资料、施工记录。

5.1.2 场地通行条件应能确保乙方运输设备顺利进场及各检测点之间转运,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提供交通食宿上的便利和一般性协作以确保测试工作顺利完成。

5.1.3 联系设计单位确定检测桩数、桩位和荷载,协调施工方对桩头开挖处理、保证桩头满足测试条件。

5.1.4如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或者因甲方方案调整、图纸变更等原因导致需要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书后30日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如对工程结算书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30日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结算文件。

5.2、乙方义务:

5.2.1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5.2.2现场测试完毕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4份正式的检测报告。 5.2.3 根据甲方需求,基桩检测分试桩和工程桩两次试验。 六、 违约责任

6.1 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除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金额按一组每日1000元人民币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乙方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结果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检测工作的,不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已进行检测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额的50%;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甲方则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额100%的检测费。

6.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5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付款,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逾期每天按未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6.6 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每超过一天按合同额的1‰减收费用。

七、 其他约定事项

7.1 甲方指定为本工程检测报告的签收人。

7.2 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提出。 八、 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效力相同。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8.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篇二:桩基检测合同

编号:

桩基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桩基检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作范围(在所确定内容前的括号内打“√”,不选则打“╳”):

( )低应变动力检测、( )高应变动力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钻孔抽芯检测、( )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 (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

( )1、低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桩径根,检测数量共型 ,桩径 ,桩数 根,检测数量共 根。

提交成果:对桩身的完整性作出评价、并指出存在缺陷的性质和部位,提供桩基的设定波速及反射波形图。

( )2、高应变动力检测:

桩型 ,桩径 ,桩数 根,检测数量共 根; 桩

型 ,桩径 ,桩数 根,检测数量共 根。

提交成果:判定桩基的竖向承载力和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提供实测曲线

拟合法分析桩侧摩阻力值及端承力值。

( )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桩型,桩径,桩数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试验数量共 根;桩型 ,桩径 ,桩数 根;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试验数量共 根。

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压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4、钻孔抽芯检测:

桩型,桩径,桩数芯长度米; 桩型 ,桩径 ,桩数 根,检测数量共 根,钻孔抽芯长度米。

提交成果: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桩端持力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记录桩长是否属实等。

( )5、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 ,桩数 根,试验数量共 根;桩型,桩径,桩数根,试验数量共载力设计值 ,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

提交成果:确定水平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6、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

桩型,桩径 ,桩数 根,试验数量共 根;桩型,桩径 ,桩数 根,试验数量共 根。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设计值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

提交成果:确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标准值,作为设计依据或评价工程桩的承载

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条 检测时间

1、检测时间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至乙方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为止,共计为 天。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时间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检测工作进度,如:不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检测工作;

(2)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四条 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检测费用

上述单价为含税综合包干价,此单价已含检测费, 有关材料费, 机械设备进场、

退场等全部费用。

本桩基检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计算公式为:

(二)付款方式(在括号内打“√”为选定项,不选则打“╳”)

1、 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有效的桩基检测报告,经甲方确认并办妥结算 手续后 十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

(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

(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桩基检测结算总价款的 %,余款作为保质金,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相符,甲方则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质金。

2、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工程设计部经理及甲方审核部人员。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经理)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检测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检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篇三:桩基检测合同(工程桩桩基检测)

合同编号:

桩 基 工 程 检 测 合 同

(工程桩)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检 测 单 位: 检测许可号: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桩基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桩基(试桩)检测项目及目的:

□ 桩身质量检测,判断孔径、孔斜、沉渣厚度等质量; □ 桩基低应变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 桩基高应变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及判断桩身质量; □ 声波透射法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 取芯检测,判断桩身质量; □ 单桩静荷载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 □ 岩基荷载板静载荷检测,提供地基承载力; □ 自平衡检测,提供单桩承载力;

□ 单桩竖向抗拔试验,提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 □ 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提供单桩水平方向承载力;

□ 其它检测项目:

三、合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工程桩检测总工期 天,自检测工作完成后三 天内出临时报告,不大于 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四、检测依据

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的要求,同时也必须满足地方标准(技术文件)和本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所依据的国家规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技术规程》DGJ32/TJ77-2009

五、检测数量、合同单价、合同总价

六、计量方式

1、在满足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图纸设计要求前提下,计量数量按照实际发生量为准。 2、桩的成孔检测、低应变、高应变、声波、抗拔承载力检测按实际检测根数计算;声波管的材料费、取芯检测按实际发生长度(米)计算。:声波管的材料费、取芯检测按实际发生长度(米)计算。

3、抗压(拔)桩的承载力检测吨位以桩基正式检测报告的实测值计算; 4、堆载压重的1.2倍系数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计费时不再计取; 5、堆载荷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计费时不再计取。 6、桩基检测数量表中的“声波管材料费用(螺纹接头)”:

①数量计算方法:实际检测桩数x(桩深度-空桩长度+0.5米)x每根桩实际布设声波管根数=总长度(米)

②材料要求:

七、承包方式

1、执行固定合同单价承包,即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合同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设计调整、业态调整和开工日期等因素而调整,不会因检测条件或措施的变化而调整。

2、该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检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现场铺垫路、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

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其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八、设计变更和签证

1、如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作量变更,图纸以外的工作量及设计变更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的通知单,现场签证须有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变更和签证应实行编号管理,所有的设计变更、签证都应先估算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

九、结算方式

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方式。

依据上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合同单价-施工与生活用水、电费用(数量计取方式为:表数+线路损耗)-约定应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本检测工程结算造价费用。

十、支付方式

1、本委托项目无预付款。

2、付款前,乙方应按期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提供等额正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相应款额。

3、检测完毕后十五天内,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

4、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天内,乙方上报完整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十一、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桩基设计图(及相关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提供场地三通(水源、电源、临时施工道路),保证乙方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出场; 3、书面确定检测桩数、桩号、最大荷载检测值;

4、负责督促桩基施工单位进行桩头开挖以及桩头处理,以满足测试条件。

5、其它责任:

乙方:

1、必须全部承担本工程合同检测内容,不得转让。如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应提交《检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3、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负责为满足检测而进行的一切之现场处理工作等。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引起返工、停工或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继续完善检测工作,且甲方可视造成经济、工期和技术的损失大小,可以减少或不付检测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等额的赔偿金,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条例,在检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现场检测人员、设备、仪器由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应安全文明施工。既确保自身安全,也须注意不能危害他人安全;负责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河岸堤、市政道路、架空线路等的保护;做到工完场清,由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

8、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等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负责作好防止扰民的措施(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以上任何违约条款的执行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约的义务和责任。

11、检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乙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否则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

12、按照《检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应按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检测报告或最终报告。在现场测试工作全部完毕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 份正式的检测报告。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 每日支付违约金。

13、其它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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