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货代公司合同范本
货运代理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上海XXX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合 同 正 文
本合同由(以下称甲方)与上海XXX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签订。并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 货运代理服务的描述
进口:
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其集装箱进口及海运进口货物运输业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
进口货物换单、通关、检验检疫、港区提箱、运输集装箱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交甲方指定的货物交接人办理交接等相关服务。
2. 甲方须在船舶抵港前将齐全真实有效的进口全套单证交与乙方(代理委托书、报关委
托书、可换取提货单的单证(海运提单或海洋运单)、购货合同、货物进口发票、货物装箱单、有关许可证检疫证等)。
3. 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4. 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单证内容及要求接收甲方的委托并办理相关进口清关运输业务。
甲方实际进口货物若与提供单证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5. 乙方负责换取港区提货单、通关、检验检疫、提箱计划,并代为垫付有关费用。将集
装箱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
6. 如产生关税、增值税、监管费、滞报金、滞纳金、法定检验检疫费等海关及出入境检
验检疫部门征收费用,甲方将自行支付。
7. 甲方应将其有关集装箱进口的信息充分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有关集装箱进口
的信息通知后及时安排具体操作事宜。
8. 操作细则
(1) 乙方收到甲方的单证后及时查询船期并通知甲方。
(2) 乙方及时将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征收费用金额报予甲方,甲方应及时支付该
费用,以避免其它费用的产生。
(3) 乙方提前与甲方确认运输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出口
1. 甲方通过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运订舱委托,使用同一式样的出口货物海运委托书,并
盖公章及授权人签字。
2. 委托书由甲方填制,填制内容需完整、真实,如许指定船公司或指装船等特殊要求印
在委托书上注明。因委托书所列内容错误导致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按预报于截止接单日前将委托书送达乙方。对超过截单日要求加载的货物。乙
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货物储存、防护或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委托书上明确注明,乙方在确认后再办理订舱手续。
4. 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5. 乙方将按照甲方委托书内容及要求接收甲方的订舱配载委托并办理相关出口运输业
务。甲方实际出运货物若与委托书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6. 乙方应根据甲方出口委托及时配船并将信息反馈甲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拖车、报关
等事宜。
7. 甲方出运货物如有重量、尺码等运输内容更改以及货物因故退关,甲方须填制更正单
或退关单于报关前及时通知乙方。对按正常通知途径不能及时处理的货物或货物已经送去港区甲方要求拉箱退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但不承担任何后果。
8. 甲方应将有效的订舱单证在预报出口船期前7工作日交与乙方。
9. 甲方应将齐全有效的危险品申报单证在预报出口船期前4工作日交与乙方。
10. 甲方须在截关前一天把完整的报关单证及报关的附属资料交乙方。
11. 乙方接收委托后,甲方要求更改委托书所列事项,必须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
加盖甲方印章送乙方,乙方根据船公司实际配载情况,确认更改与否。
12. 因变更委托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13. 除非乙方书面承诺,乙方对于货物的预计起运日机到达日不承担责任。
物流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国内段货物,应使用同一式样的发货指令(D/O),货物起运地点、
并盖章及授权人签字。
2. 委托书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货物包装、重量、承运日期等内容。
3. 如货物为危险品,则至少须MSDS以及其他相关的货物资料及装卸指导。
4. 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应及时安排车辆,按时抵达装货地点。 并按有关配载要求
配载货物。
5. 乙方应将货物妥善的运输并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外包
装(集装箱运输的以集装箱箱体为外包装)完好、外包装上的封志完好,并将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还甲方。经收货人签收后,乙方的运输责任解除。货物送交收货人后,如收货人对货物的任何方面有异议,甲方应自行处理,乙方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6.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后,如未能找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乙方应立即
与甲方联系,根据甲方要求负责保管货物。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7.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乙方应对甲方的直接货损承担责任。
二. 其它合同条款
不可抗力
指不可预见的及不可阻止的、并非因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的错误或疏忽导致而发生的、并且这一方用合理的努力都不能阻止或反对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台风、海啸、战争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甲方还是乙方都不会因它的行为受到不可抗力的妨碍或阻止时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
1立即通知对方。
2做出努力补救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
3不可抗力消失后,尽快履行原有责任;解除其它方面与它的合同责任直至不可抗力消失。
保险
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向国家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并保持其有效的保险至少要有:
1 雇主责任保险和类似的社会保障
对所有参与服务的货运代理商雇员,依照适用于他们的法律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和类似的社会保障。
2 汽车责任险
汽车责任现至少应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涵盖每次事故的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保险金额至少是人民币300,000.00。
3 货物运输险
由甲方自理。
4 其它保险
甲乙双方应依法投保所有其它法定保险。
费用结算
1. 合同价格见附件A。
2. 费用确认
(1) 乙方每月18日前,将操作完成日在当月1日至15日的业务的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确
认。甲方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已确认。
(2) 乙方每月3日前,将操作完成日在上月16日至月底的业务的费用清单交给甲方确认。
甲方如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已确认。
(3) 除非另有约定,操作完成日指进口业务的货物送达日、出口业务的开船日、物流业
务的货物送达日。
(4)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开出发票交与甲方。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结清费
用。
3. 费用支付
所有费用以人民币(CNY)结算,涉及到外币的费用以操作完成日当天的汇率折算。同时,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几种付费方式中的一种:
(1) 签订同城托收协议;
(2) 甲方支付一定的押金,金额:CNY 。收到发票后,将发票金
额2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3) 甲方将真实可信有效的空白支票抵押给乙方。收到发票后,将发票金额2
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号。
(4)
4. 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后支付费用的,逾期部分按所欠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付滞纳金。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日期后不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相甲方催索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代理费等等)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 如在付款期内甲方已超
过欠款额度,甲方必须马上支付超出部分。
6. 乙方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人,只要乙方履行代理义务,则不论乙方是否已向实际承运
人支付运费或实际支付多少费用,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甲方不能以乙方未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费用而未造成损失作为抗辩理由拒绝支付。同样,甲方不能以欠款总额中的某票业务发生问题为由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全部欠款。
7. 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税单、加工贸易手
册等单证直至货物。因甲方逾期支付费用,致使乙方采取上述留置行为,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 司法管辖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构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2 争议解决
由本合同而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争执或索赔,包括其存在、有效性或终止,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将争议、争执或索赔提交仲裁解决的通知之后30自然日内仍不能解决,这些争议、争执或索赔应相关机构诉讼解决。
指定代表
1. ,或其他由甲方书面指定的
人员有权代表甲方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2. 乙方的指定代表:,或其他由乙方书面指定人
员有权代表乙方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健康和安全
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应在它的场所为乙方的雇员、分包商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和环境。乙方应保护乙方、分包商、和甲方雇员、公众及其它第三人的健康安全并使他们免受在非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带来的任何危险。甲乙双方及其雇用的技工所使用的一切工具、设施及其它物品均视为工作环境的一部分。
合同的存在关系
本合同失效或终止后,本合同的条文本质上继续存在。
合同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一条款或部分所作的修正,仅当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
合同完整性
如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一条款或部分被仲裁庭或法律判定为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这些条文或部分可视为省略不要,但其它条文依然保持完整和有效。除非有书面文件外,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附属合同构成的合同中的权利方或违约方所作的豁免均属无效,此类豁免也不回视为对任何随即而来的、类似性质或其他方面的权利或违约所作的豁免。对本合同的纠正是不断积累的,而且还包括其它从法律上得到的纠正办法。本合同构成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了之前所有的、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有关谈判、表述或协议。
优先权
若合同的条文之间有冲突,本合同正文将优先于附件的条文;尽管如此,如附件订立的“特别条款”(如有的话)与本合同正文的条款之间由冲突,附件订立的“特别条款”将优先于本合同正文。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由上述日期第一日起开始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内对提早终止合同日期另有约定者除外)。如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乙双方在此共同签署一式二份并按正文开头所述的日期执行本合同。
甲方:乙方:上海XXX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篇二:货代运输协议书
货代运输协议书
甲方:___ 乙方:___ 法定地址:___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帐号:___ 帐号:___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6、本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另有约定除外。
双方签名
日期
篇三:外贸公司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相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信息、国外客户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2合作伙伴信息指与甲方在业务进行过程中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比如船公司、货代公司以及海关等政府机关。
3国外客户信息是指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国外客户的信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合作商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应提高保密意识,防止过失泄密。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文件材料带出公司之外,如遗落洗手间,如无使用价值的纸质文件需及时碎掉。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自己的上级主管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等交还公司。
5 甲方要求乙方对自己的薪资待遇保密,不得将薪资待遇与公司同事讨论;除了职工本人、财务以及公司直属领导外,其他内部员工不能知晓自己的薪资待遇,否则按泄露公司内部机密处理。
6 节假日加班者,应在离开办公室时将门窗锁好,切断电源;在公司规定的来访时间接待私人访客,不得擅自将私人访客带入集中办公区域;离开办公室时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文件柜和抽屉锁好。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公司解除保密需求。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偿;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做任何相关补偿;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公章): ****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印鉴):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