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总结
我区在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工作中从严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全程监督落到实处。
一、 严抓档案管理基础建设 一是严抓硬件功能配套建设。按照“库房面积每千卷需 20 至 25平方米”、“四室”分开、“六防”等要求对档案室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有条件的配备回转柜,并考虑 10 年至 20 年档案增量,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和显示大屏,配齐档案数据服务器、电脑、扫描仪等设备。
二是严抓档案材料内容审核。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要求,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催收、移交干部档案 50 余卷,补充、完善档案材料 5 万余份。三是严抓管档人员素质提升。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对区 110 余名干部人事档案分管领导、管档人员、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干部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精准实施管档人员跟班学习制度,为各管档部门培育业务骨干 7 名。
二 、 严肃档案管理工作纪律 一是严肃档案接收纪律。严格履行档案材料接收手续,坚决做到信息不准不收,材料不齐不收。
二是严肃档案保管纪律。建立档案材料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档案全面检查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内容失真等问题,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是严肃档案转递纪律。涉及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情况均及时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方式将档案转入新的主管部门,转出档案要求材料完整齐全、整理装订规范、纸质档和电子档信息同步。
三 、 严格档案管理使用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查(借)、阅、复制和摘录工作程序,实行查阅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区委组织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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