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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与幸福】 幸福一家人分集剧情

时间:2019-01-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和谐”与“幸福”这样的字眼带给人们的无疑是一种温暖的情愫。 它代表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状态的追求,它们所承载的是一种崇善的价值。在学生评价中,也应该有着这样的价值追求。那就是,要让师生在学生评价中共享师生人际交往的和谐,共享人生的幸福。
  我们知道,人是二重性的存在物,这决定了每一个体的人必然要与他人、社会发生交往,而交往时又可能产生矛盾、冲突和摩擦。因此,为了把人与人的交往关系维持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状态,就必须对人际关系进行协调。就这样,人际和谐成了多少代人共同追求的人际交往范型和理想目标。大量的教育事实表明,在学生评价的实践中,师生关系往往处在控制、对立、冲突等消极的状态,缺乏和谐的一面。在学生评价中普遍存在着“对象性思维”,教师和被评价的学生都把另一方看作是相对立的客体对象,形成了一种二元对立,而且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平等,特别是教师往往处于权威的地位,掌握着评价一个学生好坏的“生杀人权”,对被评价者进行控制、观察、分析、评价,被评价者在这种关系中形成了消极的体验,感到一种被控制感和无助感。学生评价所追求的师生关系是和谐的师生关系。师生关系是学生评价实践中最主要的人际关系,是教师与学生在理智、情感和行为诸方面进行的动态人际交往。融洽的师生关系,孕育着巨大的教育“亲合力”。如果教师和学生相互信任,和睦相处,友好合作,和谐发展,整个评价过程就会顺利地进行,评价效果和所取得的教育效果也必将是理想的。
  要实现学生评价中师生关系的和谐,师生双方应该互相尊重、相互理解、彼此信任,尤其是教师要向学生敞开自己的精神世界,并接纳学生的缺点,欣赏学生的优点。教师要改变以前主要是评判和训斥学生的做法,更多地给予学生关注和关怀,关注学生个体的处境和需要,尊重和体现个体的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和积极评价,以帮助每个个体认识自我,悦纳自我,拥有自信,挖掘潜能,发展特长,最大可能地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同时,教师对于学生的评价并不是为了获得学生的一般属性,不是为了对学生进行一般的认知效果的分析,而是把学生作为整体的精神来接纳他,从而感染他、育化他,使他获得成长的完整性。总之,学生评价应该追求一种师生个性相融的和谐关系,这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永远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学生评价不仅追求师生关系的“和谐”,它还追求让师生在评价中享受生活世界的幸福。
  在伦理学中,幸福是“人们在追求和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理想和目标中所产生的深刻而持久的满足感”。幸福是正当的、健康的、善良的、更具理性的倾向,并且是持久的、深沉的。对幸福的追求是人发展的动力,作为人与目标的桥梁,教育的目的也是指向人的幸福的。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表现人生存与发展要求的“成人”和“成才”两方面。其终级指向是人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并由此产生幸福感。人的巨大可塑性与多种发展可能性特点表明人在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教育能提升其生命质量,并能产生有效提升、激励人对自身所创造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人生价值和幸福感。以育人为根本大任的教育,需要把幸福作为其对人的终极关怀的着眼点,需要在自己的领域内为人类的幸福作出力所能及的努力。
  具体到学生评价领域,依然要提倡把幸福作为对师生的终极关怀的着眼点。应该大力提倡,要在学生评价中让学生体会到成功以及智慧和人格同步成长的幸福,让教师在育人成才的成就感中和外界的认同中体会到实现人生价值的幸福,还要让师生共品在和谐师生关系中互相接纳、认同、尊重、和睦相处的幸福。
  可以想见,当教师和学生能在评价中体验到和谐与幸福时,经历那样的学校教育该是怎样一种温暖\的人生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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