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搞好若干重大问题调研活动的安排,我厅及时召开了会议,传达省委精神,部署调研任务。在宋军继副厅长的带领下,我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救灾救济处、民间组织管理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深入聊城、菏泽2市、2县(市)、5个乡镇、9个村,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形式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经济协会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近年来,我省认真抓好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环节,建立健全了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农村民主制度建设体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民主选举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了《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规定。从98年底至今,全省已经顺利组织完成了三届村委会直选工作。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25.8万人,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3岁,村干部的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7万人,占64.6%,有一技之长的占90.1%。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得到了不断深化和发展。为更好地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证农民群众的决策权,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对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05年3月,为进一步界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职权、议事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村民公决的内容、公决程序等,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村民会议议事规则》,使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公决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目前,全省有98%的村建立起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基本实现和保证了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三是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和规范。全省从92年总结推广了章丘市'依法建制、以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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