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防范化解我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广西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桂应急发〔2020〕7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全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自 2020 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市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 2021 年底,对达到注销条件的尾矿库进行注销,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尾矿库数量。
截至 2019 年底,全市在册尾矿库 2 座,分别是鹿寨县响水铁矿尾矿库和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均已停用。
(二)开展尾矿库治理情况。
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多次部署对尾矿库进行综合治理,自 2013 年开始,投入了大量治理资金,通过治理,全市尾矿库治理取得较好的成效。尾矿库数量由 5 座降至现在2 座,减少了 60%。现有的 2 座尾矿库也完成了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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