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委在企业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有效的行使党章赋予的职权,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和上级领导机关决策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落实。
(二)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支持公司行政班子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企业重大决策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片区领导干部、各专业线条、公司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奖惩、企业重大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例会和非例行会议是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通过各种会议,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四条 公司党委的主要会议是,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
第五条 公司党委的各种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重大问题上,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定和建议。
第六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提前请假,并对议案提出明确表示自己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未经同意者不得缺席。
第二章 党委会 第七条 党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并可根据议题需要吸收有关科、室党员领导干部列席...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