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净化行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各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取得的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黑牙科“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建立健全长效联合行动机制,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1.以'城中村“、工业园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黑牙科“。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5.严肃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以疾病研究院(所)、以祖传秘方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以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罚过的非法行医单位或者个人为重点,采取'复查、回访“的方式,严肃查处再次非法行医者,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移送。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
3.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
4.查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行为。
5.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查处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
7.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
8.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