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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研究

时间:2023-02-12 16:45: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摘要: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存在较大的变化,对会计处理及其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适当引入,为会计处理增加了很大的变数,也为会计核算结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关键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允价值;
商业实质

一、引言

1999年6月,我国首次颁布《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由于当时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对换人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来操纵非货币性交易所产生的利润,财政部于2001年对1999年的准则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2001年修订)》,且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损益;
在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一方确认的损益,也仅以收到的补价所含的损益为限。2006年财政部又在2001年修订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逐步完善,也是与国际接轨的体现。再次修订后的新准则最大的特点是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区分为具备商业实质和不具备商业实质两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公允价值的使用,体现了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出发点:针对不同业务实质和表现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特点

(一)'公允价值“的应用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是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而账面价值则是在历史成本法下的一种历史计量观。新准则规定:满足条件的资产,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此时,公允价值的优势就明显的凸现出来。以可靠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能更加准确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为企业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了有用的财务信息,其进步意义不言自明。

(二)商业性质的判断

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来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用,从而导致换入企业受该换人资产影响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的,表明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1、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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