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季开学教师返岗复课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以及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教育教学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教育实际,就做好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种和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教职工返岗复工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疫情'零输入、零传染、零发病“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做好防控和教学两不误。
二、分批安排教师返岗复工 (一)已在本市的教师,在返校之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不返校。
(二)已经从外地返津的教师,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要每天测量体温2次,并做好相应记录,达到返校条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其他符合返津条件仍未返津的教师,逐步安排返津,抵津后要向学校或社区如实报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出租车等)行程等情况,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达到返校条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目前我校全体教职工均已返津。
三、合理安排延迟开学期间教师教学工作 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返岗复工工作的教师之外,其他教师原则上不得返校返岗。
(一)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安排教师居家完成线上教学、开展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作业批改等课后工作。在线答疑时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控制,提醒学生科学用眼。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确保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确因线上教育教学需要教师返校的,要坚持'能少尽少“的原则,安排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的教师返校返岗。返校返岗的教师及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登记报批。学校为返校教师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措施。严禁教师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三)寒假期间去过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教师,以及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不得返校,学校可安排教师居家开展适量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四、做好复课开学后教师教学和疫情...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