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方案
为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示范性”脱贫摘帽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我县脱贫摘帽迎国检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完成“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的良好教育局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各类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兑现到位,
高质量高标准示范性通过国家脱贫攻坚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义务教育有保障。凡年满六周岁儿童(州为七周岁),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因自身身体原因不宜上学的除外),认定为义务教育有保障。(二)全面落实国家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生应助尽助,从幼儿园至大学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政策全部兑现,资助金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三)乡乡有标准中心校。五个指标均要达到国家和省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指标中的底限指标。(四)三残儿童“一生一案”,落实资助送教方案。(五)卷宗资料装订规范。(六)2018 年教育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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