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支模 范围 本工艺标准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砖混结构、外砖内模和外板内模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的模板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木板(厚度为20~50mm)、定型组合钢模板(长度为600、750、900、1200、1500mm,宽度为100、150、200、250、300mm)、阴阳角模、连接角模。
2.1.2 方木、木楔、支撑 (木或钢),定型组合钢模板的附件 (U形卡、L形插销、3形扣件、碟形扣件、对拉螺栓、钩头螺栓、紧固螺栓)、铅丝 (12号~14号)、隔离剂等。
2.1.3 打眼电钻、搬手、钳子。
2.2 作业条件 2.2.1 弹好墙身+50cm水平线,检查砖墙(或混凝土墙)的位置是否符线,办理预检手续。
2.2.2 构造柱钢筋绑扎完毕,并办好隐检手续。
2.2.3 模板拉杆如需螺栓穿墙,砌砖时应按要求预留螺栓孔洞。
2.2.4 检查构造柱内部是否清理干净,包括砖墙舌头灰、钢筋上挂的灰浆及柱根部的落地灰。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支构造柱模板 准备工作 → 支圈梁模板 → 办 预 检 支板缝模板 3.2 支模前将构造柱、圈梁及板缝处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3.3 支模板:
3.3.1 构造柱模板:
3.3.1.1 砖混结构的构造柱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可用一般的支模方法。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模板膨胀,影响外墙平整,用木模或组合钢模板贴在外墙面上,并每隔1m以内设两根拉条,拉条与内墙拉结,拉条直径不应小于φ16。拉条穿过砖墙的洞要预留,留洞位置要求距地面30cm开始,每隔1m以内留一道,洞的平面位置在构造柱大马牙槎以外一丁头砖处。
3.3.1.2 外砖内模结构的组合柱,用角模与大模板连接,在外墙处为防止浇筑混凝土挤胀变形,应进行加固处理,模板贴在外墙面上,然后用拉条拉牢。
3.3.1.3 外板内模结构山墙处组合柱,模板采用木模板或组合钢模板,用斜撑支牢。
3.3.1.4 根部应留置清扫口。
3.3.2 圈梁模板:
3.3.2.1 圈梁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上口弹线找平。
3.3.2.2 圈梁模板采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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