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张陶乡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保证我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张陶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加强行政监察,促进我乡干部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张陶乡纪检监察办公室在张陶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按要求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
(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命令、决议以及张陶乡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按要求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行政职能部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四)负责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五)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维护党纪政纪,受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行政职能部门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
(七)落实张陶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
(八)负责加强张陶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领导、指导下级纪检员履行职责。
(九)建立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十)管理、负责使用好纪检监察经费。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张陶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与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方针。
(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禁上宽下严或亲者宽疏者严的做法。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方法。在制定规章制度和执行纪律时,要深入群众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重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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