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市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饭碗紧紧端在自已的手中,切实抓好本镇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1.坚决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明确要求,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稳定粮食生产。粮稳天下安,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国家安定全局。各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守住'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增强稳粮保供的责任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确保我镇在市'超级产粮大县“有所作为。
2.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各村委会要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落实到田,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要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4月20日前全部翻耕到位的村,奖村委会3000元;
4月底全部栽插到位的村,奖村委会5000元,奖金由镇政府支付。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村,由镇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粮食生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工作合力。
3.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各村要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防止耕地抛荒工作组,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及季节性抛荒,各村建立抛荒台帐,加强对田块的管理。对适宜种植双季稻的田块全力推进双季稻种植,做到宜种尽种。工作开展要深入,政策宣传要全面覆盖,对辖区内的种植户要挨家挨户上门宣传;
对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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