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外业工作流程 一、 准备工作 (一) 准备资料 1. 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控制测量成果(地籍科);
2. 地籍区、地籍子区成果(地籍科);
3.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成果(地籍科);
4.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成果(地籍科);
5.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地籍科);
6. 农村房屋登记结果(房管局);
7. 农村房屋建设和规划管理的文件(规划局);
8.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2009年二调数据库及2017年现状数据库)(地籍科);
9. 市政府列入拆迁改造或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村庄名单(规划局、新农办);
10. 十三五期间扶贫安置异地搬迁人员名单(发改委);
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科)。
(二) 制作图件 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正射影像图等资料做为基础图件,制作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三) 编制报告 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使 用权数据库等数据库成果检查报告;
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纸质和数字材料成果检查报告。
二、 农房权属调查核实 借助农房外业调查工作底图,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
调查核实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对于宅基地调查,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收集相关权属来源资料,复印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
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查记录实际使用人;
调查核实宗地的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
调查核实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
(一) 农房权属核实修正收集资料清单 1. 户主身份证、户口簿;
2. 代办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书;
3. 宅基地批示(村镇建筑许可证或宅基地用地许可证);
4. 宅基地有偿使用证明;
5. 集体土地使用证;
6. 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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