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一、制度保障
(二)特惠政策:积极做好出台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的“两个体系”建设文件起草准备工作。起草制定了出台本区残疾人优惠优等政策,待省、市出台残疾人生活补助、护理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后再行修改出台。目前,全区约2300 余名农村重度一级、二级残疾人新农合参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残疾人参合率达到 96%;城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政府代缴最低标准保费的政策,惠及全区 3000 余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一)基层组织建设:经市残联组织验收,年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达标。乡镇(街道)残联组建率及专职委员配备率达 100%,村社区残协组建率及专职委员配备率达 100%,全面完成“强基育人”工程指标;区残联领导班子中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残疾人干部,落实了残联代表(委员)建议制度;按照《中共市区委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和服务型建设工作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的实施
意见》文件要求,区财政统一解决乡(镇、街道)专职委员1200 元年,区 5 个专门协会每个 3000 元 P> 抓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将残联列入区党建带群建工作范围,强化了对残联组织的领导,为残联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区政府办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工作的通知》。
(二)资金保障:年全区残保金实际入库数 260 万元,同比增长 65.6%;财政投入 348.85 万元,同比增长 35.4%。
三、深化服务
(二)民生工程项目:积极推进残疾人“七项民生工程”,全部超额完成任务。全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任务数 20人,安排资金 60 万元,积极引导和帮助全区城乡 3039 名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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