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乱搭乱建铁皮棚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整治打击乱搭乱建铁皮棚行为,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营造城乡和谐秀美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0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搭乱建临时建筑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实现铁皮棚零增量,存量基本消化,切实提升城市建筑外立面、坡顶等景观效果,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全县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二、整治区域及重点 铁皮棚是指由铁皮搭建的在防火、防震、防风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
整治范围:
(一)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二)乡镇圩镇规划区范围内。
(三)国、省、县、乡道沿线所在自然村。
(四)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所在自然村。
整治重点:
(一)居民个人搭建的铁皮棚由所在乡镇、社区负责拆除,其中单位用房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搭建的铁皮棚由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包干负责。
(二)私营业主用于脐橙库、养猪场、仓库、生产厂房等生产用房搭建的铁皮棚按规范进行整改整治。
(三)铁皮棚拆除后,居民个人如确有防漏、隔热等需要,可向所属乡(镇)政府和社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赣南客家风貌式样实施改造。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10月)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要及时召开集中整治乱搭乱建铁皮棚专题动员部署会,切实增强做好查违拆违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新闻中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各乡(镇)政府要及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发布集中整治乱搭乱建铁皮棚的公告,并在铁皮棚搭建行为集中多发点张贴、公布,敦促乱搭乱建铁皮棚行为人立即停止建设(搭建)并自行拆除,使乱搭乱建铁皮棚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巡查工作,要成立专职巡查队伍,坚持在辖区范围内按职责分工每天进行巡查,做到巡查'零盲区“,坚决及时制止辖区内正在发生的乱搭乱建铁皮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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