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自查报告三篇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自查的通知》(泰海组发 R22;20**R23;25 号)要求,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社区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均能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党费。目前,我社区党总支共有党支部 3 个。20**年,共有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 2 名,收缴党费合计 4**元。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街道组织科,单位或个人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社区严格遵守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 3 号)和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1、社区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有专门的党务工作者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能够按月交纳党费,不存在不交党费的现象;
2、社区党费的管理工作由党工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3、社区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社区党总支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及时上缴街道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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