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脱贫办《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排查,主动认领,抓好整改。为确保监督检查意见落实到位,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监督检查意见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压实责任,细化举措,补齐全区脱贫攻坚短板弱项,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整体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一)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1.空心化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安图县石门镇镜城村户籍人口220户654人,常住人口仅有87户163人,其中77户122人为贫困人口,且多为老弱病残。当地各村常住人口基本上都不超过在册人口的三分之一,缺乏教育、医疗等方面人才和致富能手,导致发展活力明显不足。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脱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
(1)落实巡视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定期巡视探访制度,确定巡访责任人,明确巡访方式和内容、建立巡访记录台账,实行分类关爱服务。(区民政局、区脱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4日前
(二)扶贫产业发展和资金安全保障有待改善
2.资金管控不够到位。对确保扶贫资金绝对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和促进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监管。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组织相关科室持续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将扶贫资金检查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重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区脱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组织开展扶贫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带贫减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区脱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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