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刑事法庭警示教育基地工作的实施方案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
刑事法庭警示教育基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中纪委十*届全会精神,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在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宽法院干警、辖区内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渠道,以案为鉴,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观念,决定在我院建立刑事法庭警示教育基地。现就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大和中纪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及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在坚持开展正面教育的同时,依托刑事法庭警示教育基地的平台,对全院干警及辖区内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进行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警示、警醒、警觉、警惕、警戒的作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现象,为全区建设清廉的干部队伍、营造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警示教育基地地点
刑事法庭警示教育基地设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三、纳入庭审警示教育的案件范围
1.依法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
2.其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组织领导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