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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计划生育:中国计划生育什么时候开始的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在公众的印象中,“计划生育”就是少生孩子,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是鼓励国民生育的“计生”政策。不过,关于“少生”、“优生”的提法,倒也“由来已久”,早在唐宋时期,就有人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
   在吴越之战中,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勾践当时实行的奖励政策非常优厚。据《国语?越语》所记,越国当时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女人生产时只要通知政府,医生很快便会赶到产妇家里助产。如果生的是男孩子,奖品是两壶好酒,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孩,奖品是两壶好酒,一头小猪;如果是双胞胎,政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政府安排免费奶妈,也就是说,由国家来抚养。
   在鼓励生育的同时,越国也强制早婚。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从越国计生政策来看,如今流行的年龄悬殊的“姐弟恋”、“黄昏恋”均被严格禁止,青壮男子不能娶年龄大的女人,老男人则不准娶年轻女子。不仅如此,对未婚嫁适婚子女的父母,还要治罪。
   奖励多生孩子的家庭,这只是古代中国“计生”政策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解决育龄男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其中重要手段之一是强制早婚。
   齐国早婚政策的推出,还有一段故事。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有一次,齐桓公到民间微服暗访,在一老百姓家里看到,一年已70岁的老头还是自己做饭,他便问是不是没有子女。老头说他有三个儿子,可因为家里贫穷,都没有娶到老婆。齐桓公回宫后,把这件事对主持齐国政府全面工作的上卿管仲说了,管仲便提出了这一鼓励早婚的政策。
   同时,管仲还提出了解决育龄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一个办法,是消减齐桓公的后宫人数,不让“宫中有怨女”。当时王室、诸侯女人数量“超编”严重,以周王后宫来说,是“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在编”女人共计121人;诸侯则是“一娶九女”。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论是王室,还是诸侯都多占多用,民间有钱男人也跟着“蓄私”。墨子当时便向外界爆料,称“当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认为这是造成社会适婚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原因之一,呼吁“节制”。
   古代中国对违反计生对象的处罚也很严厉。如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这“国策”用今天的话来解读是这样: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将被罚款,罚款的金额是“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加上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是违反“计生”政策,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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