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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证委托书

时间:2017-03-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租赁证委托书

商铺租赁授权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 长沙市志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住所地:花区湘府中路奥林匹克花园1栋109号商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一事,双方达成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出租位于长沙市 区(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房地产证号。甲方要求该房地产租金不低于币 元 ;押金币;付租方式:

二、本委托属独家委托,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己或委托乙方以外的中介朋友出租该房地产,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等于一个月月租的服务报酬,本合同签之后,乙方应积极根据甲方的上述委托及要求联系承租方。

三、委托期限为双方协商确定从年日止,共到本委托期限届满;如果甲方未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则委托期限自然顺延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时。

四、服务报酬:如果乙方在委托期介绍承租客户内与甲方签署书面合同后,则视为乙方圆满完成委托事务,甲方支付乙方房地产成交价第一个月月租的50%作为佣金。

五、甲方如在委托期内与乙方终止委托书合同,也须按第一条该房地产第一个月月租金的作为乙方的佣金。

六、该房地产内清单如下: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八、附加: 。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长沙市志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沙市志同地产奥园部商铺委托专用

商铺租赁授权委托书 [篇2]

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全权委托你公司统一代理租赁我 名下位于渝中区解放碑下青年路五四路地下中环银座商场 区 号商铺(见附图。若在委托你公司租赁期间,出现权属被第三方主张,产生的一起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社会责任,楷由本人承担(身份证号为: )。

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本人自愿将所属“中环银座”商铺委托给重庆大正物业公司进行招商出租给第三方经营,同时鉴于商场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本人自愿让出6个月的时间作为商场的培育试经营时间,在此期间第三方经营者只需缴纳商场的水电、物业等费用,不需缴纳租金。此时间期限在大正物业成功引进第三方经营者签订《试经营合同》起进行计算;

2、本人名下所属的商铺委托大正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根据业态需求和经营管理条件自行确定出租给第三方经营。

3、在商场培育期试经营期满后若经营者需要继续经营,本人承诺租期不低于两年,商铺租金按80—100元/平方米/月(按套内面积计算),同时在成功签约后,本人承诺向大正物业每年支付合同年租金总额5%的代理租赁费用,由大正物业在支付给本人的租金中扣除。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处理甲方之门面租赁相关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

1. 甲方之商铺门面出租相关事宜

2. 门面名称及地址: 。

二、甲乙双方责任与权利

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相关门面出租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并全权委托乙方进行门面租凭相关文件合同的签署以及费用的收取,协助乙方为承租方提供门面产权等相关文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应与承租方洽谈协调租赁,包括租金、租凭期限、装修改造等相关事宜,乙方做出的决定与行使的相关权益均代表甲方意愿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

三、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绵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

商铺租赁授权委托书 [篇4]

(合同管理编号: )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将韶关市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商铺或/柜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誉进行商品经营活动,甲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实施统一管理。

第一条 专柜位置与面积

租赁的专柜位于 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 楼 号铺位,商铺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所示)。

第二条 经营与管理

1、乙方在其承租的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商铺内经营商品品种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为 ;或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经营为商品品牌是 (乙方已获授权代理),其品牌中文注册商标为 ,英文注册商标为 。

2、乙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以确认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经营资料,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时改正。

3、乙方销售的商品是代理经销的商品,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件。如因代理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须在其销售的商品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按“ 省(市)有关产品标识管理方法”标贴具体标识,标识内容需用中文填写。

6、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在提供件前用*表示)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3)外销许可证(甲方为境内非本市企业)

4)商标注册证、当地工商部门受理证明或有效证明(复印件)

5)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商品出厂合格证

8)报关清单(复印件)

9)进口完税单(含增值税单)

10)商检证明

11)卫生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标准号

1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乙方提供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本地区其他销售网点同种(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将该种(类)商品零售价降至与其他商场相同,并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进行营业。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

10、乙方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推出的一切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处理裁决,乙方保证服从甲方裁决决定,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所承租专柜的租金从 年 月 日(以此为计租日) 到 年 月 日止,优惠为 元/月(大写);

从 年 月 日起,专柜的月租金开始为 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所承租专柜的租金按(年、季、月)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季、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支付当(年、季、月)的租金,每推后一天,乙方要承担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的罚金,如拖欠租金至一个月时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还将承担两个月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进场开业保证金

进场开业保证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缴纳贰仟元的进场开业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按时开业营业,甲方则不再退还;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的,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进场开业保证金。

在乙方进场后,进场开业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一个月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金

为做好商品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根据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的面积,乙方应交纳的质保金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在终止协议后(国家规定的本类商品质保期质保完毕),如乙方售出的货品被确认再无质量投诉,甲方则将此项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顾客质量投诉事件,质量保证金用于赔付投诉,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第六条 促销

1、甲方在每年重大节日或销售转季都将举行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合作,并分摊其费用。促销活动的方案及大致费用,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2、乙方如需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如需使用甲方场地或设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其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营业。

第七条 费用

1、综合管理费:指用于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统一管理和用于保安、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各项费用支出。乙方同意管理公司收取综合管理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

2、水电费:自用电费按实际用电千瓦数进行计费,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广告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本广告费只是日常统一宣传、布置所需,含重大节假日、店庆。竞争对手的针对性促销以及销售转季举行大型促销而产生的费用另计(使用情况张榜公开)。

第八条 乙方进场与营业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乙方保证营业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承担的义务:

遵守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商品经营的品牌或品种;

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范围。

必须将经营证照交由甲方列管。

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必须护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的所有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商业街内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商业群楼内的消防规定,自觉维护商业群楼内的卫生。

5、乙方所有合法、合约经营活动,均不受甲方干预。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备的条件。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处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含超合同规定,改变或增加经营品牌、品种);

b、擅自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及装潢设施;

c、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d、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e、乙方严重违反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的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而又不接受处罚的。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合法、合约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管理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应平等对待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所有经营客户,并为各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 道具与装潢

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原有的装潢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保管权。乙方自带入场的道具,合同结束后应在当日自带离场,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放弃权力,甲方即可自行处理。乙方进场如需二次装潢的,必须先行书面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不可移动的装潢部分(含不可移动的道具),乙方在离场时必须保持原样。

第十二条 工商、税收

甲方、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交费、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续签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期限为 月,于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租请求。

第十四条 提前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中的任一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方必须在解除本合同的二个月前提出,并支付对方双倍月租金的违约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订立合同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甲、乙方如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预 定 商 铺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在甲方商场预定铺位事宜达成以下意向,双方互相遵守。

一、纪用电、装修用电、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同意将位于本商场内 区 层 号铺位,建 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定给乙方经营 品牌 系列产品。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正式租赁合同时,提交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资质证明。

三、相关费用的确认:

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2.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3.合同保证金:按两个月的标准租金计算为人民币 元。

4.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预交一个月租金和管理费用 元。

5.商铺内的用电、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用水、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电费为人民币 元/度。

6.签定本意向书的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交纳铺位定金人民币 元整。签定正式租赁合同时定金即转为合同款,多退少补。

7.乙方同意按照本商场统一装修标准和规定对所租铺位进行装修,并缴纳相关装修所需的费用。

四、乙方同意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天内签定正式合同;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逾期甲方对乙方所定铺位按放弃处理,并将铺位另行出租。乙方所有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五、本意向书内容仅为预定铺位的依据。具体合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书为准(交租面积以面积确认单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商铺租赁授权委托书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 : 联系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人: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承诺共同遵守。

委托事项:

委托服务费:( )

1、买卖房屋成交收取成交额的2%作为服务费;

2、买卖商铺成交收取成交额的3%作为服务费;

3

4、协商约定 作为中介服务费。

双方约定:甲方不得将乙方介绍物业自行成交或告知他人;甲方之亲属、朋友、授权人以及甲方相关利益第三人在一年内取得该物业,甲方仍按照约定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全力提供该物业的资料,物业资料真实有效,但对提供之资料,只供甲方参考用途,最终以甲方对该物业实地考察直至认为满意为止;乙方有转委托权;若该物业未成交,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签定本委托协议书时,甲乙双方已经明确权利义务,并同意本委托书构成乙方与第三人或甲方所签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看房确认书》等相关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租赁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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