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证处授权委托书(模板)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 。 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1前还款的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委托人: 二O一年_____月_____日篇二:公证委托书样本
人:姓名:
受托人: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拥有位于 省 市区路 花园 栋 号 (深房地字第 号)的房产,现委托: (身份证号: )
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相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税、收
取租金、押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
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
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
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
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
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
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月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篇三:公证书、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胡继玲,女,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日生,现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解放路横街39玉波门居委会。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6405202349。受托人:林从运,男,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日生,现住湖北省随州市东城区青年路5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20619196212100512。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夫妻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在随州市房产局办理购卖位于青年路115号5号楼、6号楼房屋登记手续。因资金不能到位特申请撤销。由于本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相关事宜,故委托受托人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办理如下事项:
一、代为签字撤销房产原本人签字的一切手续。 二、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视同委托人亲为,因此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字据,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 证 书
(2012)粤中山证字第3408号
委托人:胡继玲,女,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日生,现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解放路横街39玉波门居委会。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6405202349。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胡继玲于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十六时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证咨询:0760-88302552
公 证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