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市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以案促改”工作安排,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再次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吸取冯新柱案的教训,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我进行的个人对照检查,不一定准确、全面,欢迎大家提出批评意见。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冯新柱案表现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我坚决拥护组织对他的处理。对照他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刻反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方面。政治功能强不强。入党对着党旗盟誓,听党话跟党走,绝不叛党。君子一誓,至死不折。几十年来我秉持誓言,旦夕谨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不问政治,不言政治。平时沉迷于诗词古籍,心里头总觉得自己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有之不多,无之不少,从来就不关心政治,缺乏政治敏锐性。
二是消极遁世,得过且过。老是梦想着做个当代隐士,寻两三知己调琴阅经,更不愿企求一官半职乱吾心志,不求
进取,只求自保,没有一丝一毫的政治担当。
三是目光短浅,对“四个意识”理解不深不透,有时还有误解误见。比如,“核心意识”刚提出来的时候,我曾总认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真正的创造者,对过分突出某个人和某个领袖深感不安,觉得把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押在一两个人身上,此事危险之极,忧心“个人崇拜”前车之鉴,重辙党祸国难。可目睹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又闻十九大提出的“四个伟大”后,我的思想才有所转变。自改革开放以来,天下宽松已久,风气日堕,沉渣泛起,怪相频仍,骄奢淫逸之辈肆无忌惮,鸡鸣狗盗之徒嚣张放肆,奸佞小人反为座上宾。幸有新一代党中央,高举利剑、反腐正风,廓清海内、志兴中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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