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我局从企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稽查工作、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等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二)污染源监察工作情况
(三)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中记载了企业名称、设备名称或型号、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浓度值等相关信息,能够准确的体现出企业的现场相关信息,保证了《现场监督检查报告单》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符合人员数量要求,并在取证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调查取证工作均按照发现违法情况——立案审批表——违法案件调查报告——询问笔录、监察笔录(收集证据:违法事实、图像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等)——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提请行政处罚——下达事先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的顺序进行,确保了调查取证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行政处罚工作案卷的完整性。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 44 件。根据污染种类分:水污染 14 件,大气污染 22 件,噪声污染 4 件,固体废弃物污染 1 件,其他 3 件。根据受理渠道分,群众来访 13 件,上级转交(办)15 件,县长信箱 4 件,12369 热线 12 件。污染投诉报结率为 100%。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