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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资料:法理学专业是什么

时间:2019-12-30 00:37: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本源性、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的分类: 1.按原则产生的基础.可以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2.按原则效力的层次,可以分为宪法原则和部门法原则 3.按原则调整社会关系的覆盖面,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4.按原则内容,可以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实体法是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即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在实体上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法律 程序法一般认为是规定如何实现实体法律规定的步骤、方法与手续的法律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按照特定的调整方法来调整一定性质和范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等要素构成的相对独立的统一体 法律部门划分标准: 1.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 2.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因此也可以称为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 国家行政机关立法,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规定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授权立法,是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把自己制定某项或者某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利授予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行使,被授权的机关依此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就是授权立法 法律事实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违法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并产生法律责任的有过错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 1.刑事违法 2.民事违法 3.行政违法 4.违宪 大陆法以近代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法典的编纂与适用贯串的是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践的理性主义法律观 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社会形态及其阶级本质,对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当代生活中存在着的法律所作的基本分类 司法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指国家特定的专门机关所享有的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通过法定程序由审判机关对案件作出权威裁判的权利 简答题: 一.法律的局限性 1.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2.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3.法律的滞后性    4.法律的非自足性 5.法律可能会导致个别非正义   二.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主要分别 1.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具体内容不完全一致  4.实现的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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