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通知 各居民小组:
为加强对我社区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五级五覆盖“,经'两委“研究决定,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减少和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划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 1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信息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
3.把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列入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政府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落实本辖区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
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确保安全;
6.重视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本社区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并按规定迅速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8.支持、督促辖区内各居民组、私营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社区书记、主任:对整个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分管领导:对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四)其他两委人员:按照年初分工包片,两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对应办公室为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承办人。
(五)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它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六)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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