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学 生 做 学 习 的 主 人 ””浅谈常识教学中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我省义务教育新教材小学常识教学指导纲要指出:常识课是一门指导学生积极探究周围环境,初步认识世界,进行生活和科学启蒙教育的课程。从中可以看出,对事物探究的主动权应该在学生的手里,他们应该是学习的主人。但是在教学实践中,教师的主观意志往往凌驾于学生的思维之上,致使教师变成了'牧羊人“,学生变成乖乖听话的'羊“,这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都是极为不利的。针对这一问题,通过自己的教学实践,我也来谈谈自己的一些浅见。
一、提供材料 自主观察 当我们在教学中给学生们提供了观察的材料之后,先不要忙于指定他们去观察材料的哪些特征,提出这样、那样的观察问题,限制儿童的自由观察活动和观察方法,而是尽量地鼓励他们主动、独立地、尽可能地利用自己的感官,以各种方式观察提供的材料。学生对不了解的事物,本身就有一种好奇心和神秘感,希望通过自己的独立观察活动、观察方式去发现秘密,获取对事物的感性认识。如果教师在他们观察之前就把观察事物的属性或有关问题提出来,那就破坏了儿童对事物的神秘感,减弱了儿童的观察兴趣,不利于他们独立观察活动的展开。教师的指导作用在于引导他们把观察的对象、观察到的现象、观察的过程、观察方式及发现的秘密,尽量完整真实地描述出来,达到观察的要求。当学生完全通过自己的独立观察发现了事物的秘密后,就会有一种成功的喜悦和自豪感。这种喜悦和自豪感会进一步提高观察的兴趣和积极性,使他们在独立的观察活动中, 自行获取对事物的感性认识。但当学生已经获得相关知识后,应组织他们比较哪种观察方法更好,以不断提高他们观察事物的能力。
例如在教学《蚯蚓》一课时,学生面对活生生的小动物,兴趣盎然,这个时候,教师就先不要提出诸如:'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蚯蚓?“、'蚯蚓在泥土中钻来钻去,泥土会怎么样?“、'你看蚯蚓的身体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等等之类的问题,而是放手让学生带着一种神秘感和好奇心自由地去观察。只要他们是在进行观察活动,其实质都是利用自己的各种感官去感受,教师此时要指导的是引导学生用语言把他们观察的过程、观察的方式及观察的现象描述出来。当学生不能很好地描述时,要求学生再反复多次观察,直到能够较全面、真实地描述为止。当然,在观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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