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X泽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 X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规定“,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有关情况和委托执法协议,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县政府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县政府法制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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