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 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开发办〔2016〕62号)和**市《印发<关于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三位一体“精准帮扶队伍的作用,因村因户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做实做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精准落实帮扶责任,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省市县单位帮扶,确保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帮扶干部,确保每户贫困户有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确保每一个贫困人口如期实现预定脱贫。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县直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承担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对象 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驻村帮扶工作队进入该村时的贫困状况为考核基点,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考核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二)科学规范。根据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干部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落实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人为干扰等,让整个考核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群众公认。注重群众评议,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所做工作的好坏优劣进行测评,把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对驻村帮扶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重视情况、领导调研情况、结对帮扶情况、支持工作情况和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等。
(二)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和脱贫率情况等。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了《繁峙县县直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一)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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