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采、选、加工设备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生产设备部分)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由设备组负责管理。
2、设备固定资产:单台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购置价(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3、设备选型、安装、移交使用,建档封存,厂内部调剂、向矿申请更新改造、报废、确定修旧方案由设备组负责。
4、生产设备操作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上岗使用。
5、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调整、变动设备的安装地点和使用条件。
6、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改变设备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
(2)考核办法 1、无证或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设备者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擅自变动设备安装地点位置者,除令其将设备放回原处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3、擅自改变设备原有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到,处30-50元扣款,恢复设备完好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不按要求使用设备,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条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复原来的使用条件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由责任者承担。
5、已被定人定机,有操作证的设备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间,如不爱护设备、违章操作、拼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责任者承担。
二、设备检查制度及考核办法 1、由设备组牵头、厂每月组织一次全厂性的设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设备组及时向工段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定整改的期限,工段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好扣款10-15 元/项。
2、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全段性的设备检查,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改好,并做好设备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缺一次检查扣款15元,无检查记录、检查质量低,按缺检查论处,查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扣款5-10元/项,无整改记录按未整改论处。
3、车间要督促维护工推行区域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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