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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3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

时间:2024-03-09 17:18: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强化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以及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特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本地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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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县民 政局 疫情 防控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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