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秘公文 > 观后感 > 正文

[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环境保护税法

时间:2020-01-14 00:45: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领导干部对环境资源更要心怀敬畏   8·12天津特大爆炸事故不仅将危化品管理这一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同时,引发出来的深层次议题就是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的广泛关注。

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办法》的制定可谓正当其时,以法规的“紧箍”,引领和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划出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

之所以要出台这样一个《办法》,恰恰是因为现实发展中出现了环境污染而不宜居、生态破坏而生态功能不可持续、人类生存传承的环境不断劣化等严重问题。现实中,在不少地方“一把手”心里,经济第一位,环保“靠边站”。为追求经济发展,有些“一把手”干预环评,甚至制定一些“土政策”,让环保部门难以独立执法,暗保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摸黑上马”;
有些地方“一把手”在环保工作中要么“ 只挂帅不出征”地做做样子,要么“新官不理旧事”,前任搞的污染与己无关。在当下,对于当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形势的严峻程度,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到底达到了多么高的高度,这关系着一个地区生态文明的建设,关系着“美丽中国”的建设。

“责任清单”。《办法》共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列出了党政主要领导、党政分管领导、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和其他具有职务影响力的领导干部四种类型。责任主体与具体追责情形一一对应。通过明确这些“硬杠杠”,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环保上的法律责任,让政府真正担负起环境保护的职责。

我们应抓住《办法》出台的大好时机,在外部创造一个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化教育、引导灌输,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融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心灵深处,引导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形成以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管理不善而出现污染为耻的观念。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优良的环境保护文化氛围。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登录会员
标签:
《[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环境保护税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06 - 2024 dxf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星资源网 版权所有 友链、商务、投稿、客服、撤稿、投诉:QQ:179266880 邮箱:cptoo@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 湘ICP备14009742号-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