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共**市**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 构建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省委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内监督全覆盖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一体化的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地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区第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区委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和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照'四个全面“、'四个意识“、'六项纪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为全面加快'四个新**“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区委巡察工作要坚持聚焦中心不发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重点,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令畅通;
坚持形成震慑不放松,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着力点,利剑高悬,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探索创新不停步,把改革创新作为提高巡察效果的重要途径,板块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把群众获得感作为巡察落脚点,消灭死角、不留空白,把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 '最后一公里“。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党委巡察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进巡察方式方法,畅通基层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补齐党内监督的短板;
坚持打'虎“拍'蝇“、祛'邪“惩'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比较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深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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