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09]号)文件发布以后,我局首先组织人员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充分认识到该文件的精神实质,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各项工作制度,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实行四项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1、完备信息建立台帐制度。将所有供地逐宗建立台账,确保短时间内可以准确查阅到建设用地审批所有数据,为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供全面详实资料。
2、交地放线制度。办结建设用地批准文书后,由用地牵头,监察、地籍、参与现场交地放线,明确权属界址、用途等情况,同时便于监察在执法巡查中能够心中有数。
3、建设用地施工过程中跟踪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施工过程中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擅自超界址、超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防止形成违法用地事实后增加处理的难度。
4、 建设用地竣工验收制度。经验收不合格的用地,用 地、地籍不得办理转让、分割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并由监察予以查处。
二、 建设用地批后监督情况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各项制度,我局经常性的督促用地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和用地批复及时开工建设,通过日常督促和监管,对2008年至今已交的14宗土地,现全部按照用地文件和合同约定开工建设,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和土地违法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0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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