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社区工作站临聘人民调解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街道司法所、各社区工作站:
2009年2月份由街道司法所招录的临聘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一年已到期。为理顺人事管理关系,便于对人员、合同进行管理,经研究,决定由街道司法所、各社区共同对该批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
不合格的,相关单位将具体情况报送我部审核。考核工作定于2009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9日进行,由司法所、各社区具体实施。2010年3月22日之前街道司法所将考核登记表报送街道组织部审核备案。
中共XX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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