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的通知 圩镇各部门:
根据的精神,现就我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未生育、已结扎和49岁以上的育妇除外)的B超“双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未生育、已结扎和49岁以上的育妇除外)及男方在本单位而女方在外单位或无单位的名单,并按规定格式将名单于9月9日前报到镇计生服务所。
二、本季B超“双查”从9月13日开始,请单位根据安排表上的时间,派出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需查环查孕人员到镇计划服务所检查。
三、凡到我镇计生服务所受检人员,需带《身份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四、男方在本单位而女方外单位或待业且在本镇居住的,女方需按男方所在单位安排日期到镇计生服务所参加B超“双查”;
如果不在本镇居住的,女方在外地参加B超“双查”后,将其计生服务证于9月16日前交到镇计生服务所登记。
五、本期B超“双查”登记册将送市人口计生局,由市计生局将名单报送本单位的上级单位。
注:请各单位通知受检者来前要多喝水,检查前不要小便,使膀胱充盈,以便作B超检查。
特此通知。
2011年9月5日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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