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发挥帮扶责任人作用,夯实帮扶责任,确保包联的贫困户和脱贫户(以下简称'包联户“)的帮扶措施到位,帮扶政策到位,帮扶效果到位,如期实现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帮扶责任人。
二、考核时间
12月中旬。
三、考核内容
根据帮扶责任人工作职责,考核内容确定为激发内生动力、制定帮扶计划、开发扶贫项目、落实扶贫政策、帮办实事好事等五个方面。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一)激发内生动力。与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共同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增强包联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靠自己双手实现脱贫。
(二)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责任人根据包联户主要致贫原因,与包联户、村'两委“班子、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共同商议,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增收计划。
(三)开发扶贫项目。帮助包联户对接落实县乡安排的扶贫项目;利用自身特长和社会资源,协助驻村工作队谋划长期稳定的扶贫项目,拓宽包联户增收渠道,完成当年增收任务。
(四)落实扶贫政策。在摸清包联户家庭情况的基础上,协调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政策落实到户,帮助包联户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五)帮办实事好事。对包联户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已所能给予最大帮助。个人力量解决不了的,及时与驻村工作队沟通,主动向组织反馈,协调解决。
四、考核办法
局党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帮扶责任人进行考核。
(一)民主测评。到帮扶对象所在村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帮扶责任人逐人进行工作述职。参会人员结合述职内容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表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参会人员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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