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
一、自查整改
拟参与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对照《绿色商场》标准要求自查整改。企业应逐条对照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自我核查,确认满足程度。对于不满足项目,提出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企业申报
通过自查整改,企业确认满足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后,应编报申报材料,将推荐表(附 1)、资质材料(附 2)、自评整改报告和证明性材料(附 3)
(附 3 的相关撰写要求参见)按先后顺序以 PDF 格式提交电子版和 3 套纸质材料。
三、市县推荐
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存档一套资料后向省商务厅推荐创建企业,并提供 电子版和加盖企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的 2 套纸质材料。
四、省厅推荐
省商务厅 收到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统一汇总向商务部推荐报送绿色商场创建企业候选名单。
五、 专家审核
商务部收到各省申请材料后,将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专家按照《标准》及其评价细则进行审核, 并于 20 个工作日内答复审核意见。材料不合格的,将反馈意见进行补充或调整。材料合格的,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出具评审委托书,安排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提出评审报告。
六、 整改落实
企业针对评审报告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落实,出具整改报告,并按评审组要求进行验证。整改报告、验证结果以及现场评审材料由评审组一并提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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