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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少年犯罪统计 [走出教育误区,预防青少年犯罪]

时间:2019-01-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文章以一个青少年犯罪的典型个案为例,反思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如溺爱子女,过度满足其物质生活享受,忽视青少年的品德教育,等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误区 应对措施
  
  案件介绍:被告王某,女,陕西泾阳县人,毕业于西安某警察学校。在毕业之后短短的半年时间,她就从准警察变成一位“瘾君子”,接着,王某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一起8次贩卖毒品。东窗事发之后,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1]
  作为专门从事青少年思想品德与法制教育的教师、研究人员,当我们追根溯源,探究犯罪人王某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裂变产生的根源时,不得不再次反思我们的教育误区,家庭的、学校的、社会的,特别是家庭教育的误区。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会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挥之不去的阴影,造成人格障碍,使他们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上述案例中的王某,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曾是一名军人,退伍后被组织上分配到当地的公安部门工作。母亲是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优越的家境使王某从小就享受着高标准的物质生活,21岁时家乡流行踏板车,父亲毫不犹豫地为她买了一辆价值8000多元的踏板车。后来王某看到别人骑摩托车很威风,又缠着父母为她买了当地最好的摩托车。正是这种近乎溺爱的关爱,使王某变得很任性。小小年纪,她便养成了喝酒、抽烟等不良习惯。读中专时,她经常身着价格不菲的名牌与社会上的问题青少年出入舞厅。王某读书时,先后谈过三次恋爱,但其父母均以男方家庭非门当户对而强烈反对。2004年春节,因为第三任男朋友的问题,王某又和父母发生争执,任性的她离家出走,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个触目惊心的案例,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人父母者务必审视自己在教育子女方面的问题,务必下一番工夫,早日走出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种种教育误区。
  其一,对子女溺爱、放纵,只重视其物质方面的享受,忽视对其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从青少年违法犯罪诸多案例当中不难发现,不少父母溺爱、纵容子女,特别是独生子女,对子女的物质需求不论正当与否,都一味满足,使子女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形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人生观。“我觉得,是对金钱的贪婪,让我走向深渊的。”[2]上述案例中的王某在狱中如此说。
  其二,夫妻关系不和谐、很紧张导致离异,家庭成员间关系不和睦融洽,家庭缺乏民主氛围,甚至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夫妻双方互相指责,不能很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会给子女造成难以弥合的心理伤害。
  其三,由于家庭经济比较紧张、拮据,导致有些家长克扣孩子必要的、正当的日常开销,从而诱发孩子偷盗、抢夺、抢劫等侵财违法犯罪行为。
  其四,有些父母对待子女态度生硬,缺乏平等、民主意识,教育子女的方法简单、粗暴,非打即骂,不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使孩子情绪长期压抑,无法正常合理宣泄,久而久之造成孩子形成心理问题,导致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其五,一些父母自身行为不端,比如赌博、观看淫秽色情录像、搞“一夜情”、包养“二奶”等,污染孩子纯洁的心灵,对孩子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某地就曾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对夫妇放在家中的黄色录像带被孩子无意间发现,好奇的孩子偷看了录像带之后,盲目模仿,强行与邻居家的小女孩发生性行为,最终构成犯罪。事后其家长追悔莫及、痛不欲生。
  其六,有些父母对金钱顶礼膜拜,只顾忙于挣钱。在他们的眼中,金钱远比对子女的教育重要百倍千倍,根本无暇关心子女身心健康及教育问题,使孩子产生孤独、自卑、不满、狂妄等负性心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社会性的科学论断揭示了人是一种关系性存在,个体与他人建立起普遍的关系,普遍关系的建立会扩展个体活动的空间,使个体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心理、情感、信息等方面得到交流,人的思想道德观念在与周围环境进行的信息交流中不断发生变化。有关专家指出,青少年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学校,健康成长在社会。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强调:“一个人不能够一部分一部分地来教,而是由人所经受的种种影响的全部总和综合地教育出来。”[3]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多管齐下,也就是要从家庭、学校、社会这三方面入手,增强教育的整体性和针对性。
  首先,为人父母者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子女的心灵。正人先正己。为此,父母要进行自我教育,从自身做起,言行一致,为子女树立好榜样。在知识日新月异的今天,家长应当不断地、积极主动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尤其应当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要用正确的、健康向上的言行引导子女,成为子女的良师益友。并且要透彻了解孩子的心理、生理特点,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与技巧;尊重子女的人格,注意发现子女的优点并及时表扬,增强子女的自信心、上进心。在重视子女文化知识教育学习的同时,注意培养子女优良的思想品德素质。
  其次,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及时转变教育观念。素质教育虽然已提倡多年,但许多学校至今仍陷在应试教育的漩涡之中,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德育工作,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也相对薄弱。一些学校不重视法制教育,没有按要求开设法制教育课,或者法制课没有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教学方法落后、单一。忽视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理论与实践脱节,一言堂、满堂灌现象严重,使学生厌学情绪比较严重,学校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同时一些学校与家长缺乏必要的沟通,不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错失防微杜渐的最佳时机,致使一些苗头性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最终一失足千古恨。个别教师的教育理念有问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一些学生厌学、弃学、辍学。学校要不断改进工作,针对青少年的实际,对他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在各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教育青少年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增长知识,积累经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青少年进行矫治,善待他们。
  最后,社会应为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一片净土。如今的生活多姿多彩,网络传媒资讯发达,在给我们带来精神文化享受的同时,西方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乘虚而入。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文明社区(村镇)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社区(村镇)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清新、文明、充满活力的环境。经常开展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活动,对辖区群众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各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治工作。无业青年群体是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各级党团组织要千方百计帮助广大青年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提供机会和必要的帮助,比如给予小额贷款扶持,引导青年人自主创业,为广大青年成才就业、远离违法犯罪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广大青年安居乐业是抵御违法犯罪、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条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父母、家庭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国家民族之幸事,也是家庭之幸事。子女的失足,对父母来说可谓最大的失败。因此,我们要走的教育误区,综合治理,防治结合,杜绝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2]华商报,2005-04-18.
  [3][苏]马卡连柯著.刘长松译.论共产主义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陕西高校大学生学业不良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影响因素与干预机制研究(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立项号:08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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