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范本
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范本(03版过渡期20100722)
【】公司
绿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筹)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
二○一○年【】月
1委托人: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以下简称甲方) 】 】
受托人:绿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9 楼(暂定)
法定代表人: 曹舟南
见证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 寿柏年
鉴于:
1、甲方取得了位于【 】编号为【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甲方拟根据相关法律及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在项 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该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本合同暂由甲方代项目 公司签署,在项目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与项目公司共同签署协议,确认项目公 司为本合同的委托方,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均归属于项目公司。 】 注:
【】内如果委托方不是项目公司或者还未成立项目公司的条款。
2、乙方为绿城房地产集团下属专业负责房地产项目受托开发建设管理的子 公司,依托绿城房地产集团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 与维护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房地产延伸价值服务体系等,并储备了大量优秀 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 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委托方创造更高的效益,为社会奉献更 多高品质的商品房。
3、丙方为乙方的股东,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并同意在乙方设立之前对乙 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
乙方全面负责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 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
2、项目地点: 【 (暂命名) 。 】 ,土地四至为【 】 界址点座标见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拍卖/招标/收购等 】 ,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 /综合或其他】用地。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 主要规划建设指标: 容积率为 【 限高为【 公共配套【 】 。其中,预计规划住宅【 】 建筑密度为 , 【 】 绿地率为 , 【 】 ,】平方米,商业配套【】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
6、建设内容: 【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7、土地现状: 【净地/待拆迁】 【周边大市政配套建设情况、土地平整情况】 【已交付/于确定期限前交付】
8、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 (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3) 【 】
9、其他项目描述: 【重大不利因素/特别规划限制条件/部分动工等情况】 。
【注:项目前期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对于正常开发建设及管理存在限制、障碍 等不利因素,如对于安置房的特别要求、市政配套未到位等,予以充分披露。 】
二、委托方式
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部分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营造、成本管 理、营销管理、竣工交付管理等环节的项目开发管理。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2、 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委托管理职责和义务,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3、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 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
4、项目建设活动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以甲方名义 签订,由乙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把控设计成果质量。
3、协助甲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具体承包、供应单位。
4、协助甲方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签署,负责合同履 行的全过程管理。
5、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7、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 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8、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组织、督促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 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甲方。
9、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交付使用工作。
10、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房屋维保工作。
五、项目委托管理的目标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合格标准,并达到乙方类似系列产品品质。
2、工期管理目标:本项目总体建设周期暂定为【 】个月(以首批施工 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时间目标均为估算,以双方正式确定的框架 性开发计划与项目分期开发方案为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分期开发方案提交甲方确认。
3、工程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定位、产品设计阶段,形成甲乙双方共同认 定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组 织施工图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目标。根据项目招投标 情况,及时跟踪成本变动情况,如成本发生重大变异,应随时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4、项目房产销售周期及销售率目标:本项目分期开发、销售, 预计项目第 一期不晚于【 】年【 】月获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销售,于【 】年【 】 月之前完成可销售面积 【 85 】 \\\\\%的销售 (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 。 项目销售周期以双方正式确认的销售计划为准。 乙方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 提交甲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 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 如遇特殊情况,包括房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特别要求放缓销售节奏, 则双方协商适当决定延长销售周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符合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 明工地的标准。
六、项目管理团队及双方代表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 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管理团队的人员编制、人选及基本薪酬福利 标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报送甲方确认。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 展工作。甲方可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但如果甲方委派规划
设 计、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策划专业技术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的,其 专业能力应得到乙方的认可。
3、甲方代表为其委派的【 】 ,姓名为【 】 ,乙方代表即其委派的 项目负责人。甲乙双方之间有关文件的传递、接收以及指令的发布等均由各自代 表签字确认,但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均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在文件签收中予以确认外,双方代表对文件的签 收并不表明对签收文件内容的确认。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代表更换的,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 知另一方。
5、甲乙双方均可以正式方式对各自代表进行授权,代表双方履行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
七、(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委托绿城管理协议书)与委托管理相关的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 费用:
1、根据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人员情况,乙方派驻人员的基本管理费由甲方 承担,具体见本合同第三部分附件一 。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销售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项目开发委托管理 费,具体见本合同第三部分附件二 。
3、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并由收款单位向 甲方项目公司开具发票。
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项目开发的相关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 于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精装修设计费、人防设计费、弱电设 计费、综合管线设计费等) 、监理费和工程造价、审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 咨询费以及营销费用等各项相关费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中赋予它们的 定义相同;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第三部分 、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签章)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本合同于 2010 年 月 日签订于 。
第二部分
第一条 词语定义及合同条件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 “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地产项目;
2、 “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进行项目开发的一方;
3、 “受托人”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受托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 “正常工作”是指在项目委托管理期限内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乙方从事 的管理工作;
5、 “额外工作”是指:①甲方在委托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 的工作内容;②由于甲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非乙方原因,使委托管理工作受 到阻碍、延误、中断,造成工作量变大或持续时间变长而增加的工作;
6、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 天的时间段;
7、 “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承担本项目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8、 “重大设计变更”指涉及项目总体规模、项目特性、建设标准、项目总体 布局的变更,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增减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或项目工期延长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设计变更;
9、预估销售额是指甲乙双方作为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支付依据而事先约定 的项目预计销售总额;
10、销售额是指乙方完成的实际销售额,包括房屋、地下车位的销售额以及 甲方保留物业但按照双方约定方法计算的销售额。
11、甲方保留物业是指在可合法销售的物业范围内甲方自留不对外公开销售 的物业,可销售物业以预售许可证中记载的为准。
12、管理费用包括工资性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务费、通 讯费、水电费、劳保费、租赁费、摊销费、折旧费、维修费、法律咨询费、审计 咨询费。
13、营销费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销售佣金(或销售代理费) 、广告费、促销费、市场调查费、营销管理费、展览会费、售后服务、临时性销售展 厅建设、租赁、装修装饰等因销售目的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包含临时性用于销 售目的的永久性建筑的工程建设成本。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相关行政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 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篇二:绿城代建合同签约—流程
昆山淀山湖庄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淀山湖上海岛庄园项目委托代建
签约仪式
主持人:中州集团副总裁 陶建生 先生
一、出席本次项目签约仪式领导与嘉宾
中州集团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领导与嘉宾有:
中州集团董事局主席 胡宾
中州集团常务副总裁、淀山湖庄园项目董事长 胡永胜 中州集团副总裁 陶建生
上海中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佳俊
上海中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金玉
中州集团营销部总经理、淀山湖庄园项目副总经理 胡永丹 中州集团生产技术部总经理、淀山湖庄园项目副总经理 巢敏 中州集团法律顾问 邱世枝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领导与嘉宾有: 陈亚宁 女士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应红群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贺苗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鹏飞
银领金融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领导与嘉宾有:
银领金融总经理 禹曙明
二、签约仪式流程
1、本次项目签约仪式开始时间11:30
2、主持人介绍双方领导嘉宾
3、中州集团董事局主席发言
4、淀山湖上海岛庄园项目董事长发言
5、绿城置业总经理、项目委派项目总经理发言
6、双方合作签约签字、交换、达成合作
7、合影留念
8、午宴
年4月9日 2016
篇三:绿城精装修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杭州四季酒店装修工程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浙江××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丙 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2007年12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金沙港旅游文化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浙江××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沙港旅游文化村项目(杭州四季酒店)样板房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杭州市灵隐路5号
工程内容:样板房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样板房范围内的全部装饰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7年11月7日
竣工日期:2008年1月3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8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西湖”杯,争创“钱江”杯 。
五、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大写): 叁拾捌万叁仟壹佰玖拾元整 (人民币)
¥: 383190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询标纪要
5、答疑纪要及补充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联系单及有关纪要
9、本合同通用条款
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1、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7年 12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杭州。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缴清履约保证金后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1 本合同协议书
2.1.2 本合同专用条款
2.1.3 中标通知书
2.1.4 询标纪要
2.1.5 答疑纪要及补充招标文件
2.1.6 招标文件
2.1.7 投标书及其附件
2.1.8 联系单及有关纪要
2.1.9 本合同通用条款
2.1.10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1.11 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或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